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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06_531子罕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06_531子罕

【子罕】

【第二章】
尹氏曰‘聖人’云云。○按精義程子云:黨人不知聖人,故孔子語門人以執射、執御。或問以為若如此説,則微著黨人之不知己者,恐亦未安,但作自言‘吾將何執?執御’之意乃安爾。以此論之,則尹氏之説亦與程子同病矣。蓋孔子之言,自常人觀之,則似是笑彼不知己之意,故程子尹氏皆不免誤解。而在聖人,則德愈高而心愈下,常若有所不足者。故聞黨人之言,不敢以博學自居,而反取‘無所成名’一語持以自勉,有若於一藝之名真無所成者,然此所以為聖人也。
【第三章】
程子曰‘君子’云云,小注慶源輔氏曰‘君子’云云。○按:‘以是而違俗’,乃行吾義也。人之異不異,非所可論也。
【第五章】
馬氏曰‘文王’云云,小注程子曰‘於天’云云。○按:程子此説,與馬氏説不同,或問已言之。
朱子曰‘後死’云云。○按:此云‘便做著天在’,本程子語也。然程子則以後死者為後我而死者,故曰喪乃我喪,未喪乃我未喪,我自做著天。此説雖非文義,而自做著天之義,則未嘗不通。今朱子則從馬氏之説,而猶曰‘便做著天在’,是未敢曉,當更商。
南軒張氏曰‘文也’云云。○按:南軒此説,大意與集注同。而以不曰‘喪己’而曰‘喪斯文’云云觀之,則亦恐不免以後死者謂後我而死者矣。蓋己身雖是斯文之所在,畢竟己身自己身,斯文自斯文,故‘天喪斯文’下又言‘我不得與於斯文’,烏可直以喪斯文當喪己也哉?此章必如馬氏所釋,然後方無病痛。
【第六章】
‘縱,猶肆也’云云,小注朱子曰‘天放’云云。○按:子貢之言只是贊嘆聖人,遂説出‘天縱’二字,非天真個於聖人不限量,而於他人獨限量也。此答説恐啓學者自棄之弊,想是朱子形容天縱之意時記者有聽瑩耳。
吴氏曰‘弟子’云云,小注‘問吾’云云。○按:自他人觀聖人,則此説固好;而若以聖人自道之意看,則大段做病。
【第七章】
‘兩端,猶言’云云。○按:終始、本末,以事物言;上下、精粗,又以理事對言,此固為正義。而又為終始本末、上下精粗兼理事言,亦可。記疑已言之。或疑事有終始本末、上下精粗,而理則宜無彼此矣。曰:理事本不相離,事之終始本末、上下精粗即亦理之終始本末、上下精粗也。
小注慶源輔氏曰‘終始’云云。○按:此説固是,然事與物無異,道器、事理亦無異,四言分屬,太涉破碎。
新安陳氏曰‘聖人’云云。○按:‘其理’之理字,改以‘兩端’字方無病。
‘若夫語上’云云。○按:‘語上遺下、語理遺物’,此語恐小偏。雖語下遺上,語物遺理,亦非聖人之言。○又按:夫子嘗曰‘中人以下,不可以語上’,以此論之,鄙夫之問,豈可遽語以上哉?蓋聖人之言,言近而指遠,如樊遲問仁知,答以愛人、知人之類是也。非必盡語以性與天道,然後始為竭兩端也。
【第八章】
張子曰‘鳳至’云云。○按:張子此言,似以鳳圖為夫子文章發現之應,而以彼之不至、不出知此之終已也。此意固好,而恐非夫子自言之正意耳。蓋鳳圖乃明王之瑞,而今既不至、不出,則明王之不興可知,於是乎夫子行道之計斯可以止矣。集注朱子之意,恐亦如此。
小注新安陳氏曰‘吾道’云云。○按:春秋絶筆於獲麟,而今云春秋之作由於麟踣,恐誤。
【第九章】
‘子見齊衰’云云。○按:夫子之見瞽者而作趨,恐非但矜其不成人也,蓋不忍以其不見而忽之也。若但矜其不成人,則世之一臂一脚、瘡殘癃疾之人不為不多,夫子豈可見而作趨乎?或問尹氏不欺不見之論,夫謂之不欺,則非聖人自然之心。而若其所以作趨之故,則實由於彼之不見耳。
‘齊衰喪服’云云,小注邢氏曰‘言齊’云云。○按:齊衰汎指喪服,非以母喪齊衰包父喪斬衰言也。
范氏曰‘聖人’云云,小注問‘作趨’云云。○按:三者皆敬也,而敬者禮之用也。然一由於尊敬,一由於哀矜,何也?蓋心之發,有專以仁發者,有專以義禮發者,又有仁發而義禮隨、義禮發而仁隨者。如見冕裳而作趨,則所謂專以禮發者也;如見齊衰瞽者而作趨,則所謂仁發而禮隨者也。
【第十章】
顔淵喟然’云云。○按:小注朱子説及諸家之論,皆以此一段屬之顔子始學未有的見時節,與集注所言‘無窮盡、無方體’者不合,甚是可疑。蓋‘無窮盡、無方體’,自是夫子之道如此,卻不干顔子事。若劃而屬之顔子始學時,則到他博約工夫純熟後,將見高者漸低,堅者漸軟,在前在後者靠在一處,如此則所謂‘無窮盡’者還有窮盡,‘無方體’者還有方體矣,是豈夫子之道哉?且昔之不可及、不可入者,今既可及可入,則‘欲從末由’之嘆又何為而發耶?竊謂此一段,是顔子公共説夫子之道如是高妙,與所謂‘如天之不可階而升’,‘鬼神不可見聞’,‘體物如在’等語相似,未必説我始時所見如此也。此四言實為一章之眼目。其下‘博文約禮,欲罷不能’云云,皆言循序進學若將可及。而終又説‘聖人之道,非力可至’,以申前四言之意。首尾語脈,重在於贊嘆道體,不徒為述其所學之來歷而發也。於是合而觀之,則高堅前後與所立卓爾,未嘗前後異也;仰鑽瞻忽與欲從末由,亦未嘗前後異也。譬如登泰山者,始登時知其高,登盡時亦知其高;鑽金石者,始鑽時知其堅,鑽盡時亦知其堅。若復語人曰‘泰山至高,愈登而愈高;金石至堅,愈鑽而愈堅’云爾,則聞者豈必曰‘始登、始鑽時所見如此’乎?高是泰山之自高,堅是金石之自堅,不以登之、鑽之而有所加損也。故集注但曰‘顔子深知夫子之道無窮盡、無方體,而嘆之’云云,而未嘗劃而屬之於始學未有的見時節,則其餘諸説,恐亦當一以此斷之矣。○高堅前後與所立卓爾,雖無前後之異,然高堅直指道體而言,前後以道體之見於分殊上而言,卓爾以道體之在於一本上而言。蓋夫子之道無窮無盡,若高之不可及,若堅之不可入。而方其應此事也,道在此矣;及其應彼事也,道又在彼矣。而左去右來、東酬西接,又各是一般道理,此所謂分殊也。然其所以應此應彼、左去右來、東酬西接者,還只是一個道耳,此所謂一本也。然則所立卓爾底即在前在後底,在前在後底即所立卓爾底,初無二致。而語其體段,則又是無窮無盡,而不可及、不可入者也。然若只如此説,則怳惚幽深,無可捉摸,故中間卻説‘博文約禮’,以見道體之實不離乎日用行事之間。而又以‘博文約禮’對看,則博文貼在前在後,以分殊言;約禮貼所立卓爾,以一本言,此與曾子一貫忠恕之意相似。但彼則借忠恕明一貫,此則兼説自家所學之由者,有不同耳。
‘此顔淵深知’云云,小注朱子曰‘高堅’云云。‘顔子仰之’云云。○按:此二段及章内小注,凡言顔子始時所見者,皆恐為初年之見;第三節小注‘卓爾是聖人之大本〔立於此〕,以酬酌萬變,即前曰高堅前後底’云云者,恐為中年之見;此集注之釋,方是晩年定論,當以此為正。
程子曰‘此顔子’云云,小注覺軒蔡氏曰‘不説’云云。○按:‘博文’之‘文’字,以理看也得,以物看也得,蓋以理與物元不相離故耳。今謂‘文’字,上該乎理,而比理尤顯;下該乎物,而比物尤精。然則此乃非理、非物,而在乎理物之間耳,是果何物耶?假令實見不至如此,恐亦不免語病矣。
‘卓,立貌’云云。○按:‘所見益親’云云,蓋瞻前忽後,是見夫用之殊也;所立卓爾,是見夫體之一也。先見分殊,而後方可見一本,故謂之所見益親。然益字微有以章首四言屬之始學時之意,此當更商。
‘此顔子學既’云云。○按:此云先難後得,亦以章首四言屬之始學。集注之采入,抑以其所論博約之説切於學者故耶?或晩年定論,後未及改正歟?有未敢知。
‘而歸功於’云云。○按:歸功聖人之説,或問非之。
【第十一章】
‘病閒,少差’,小注朱子曰‘久矣’云云。○按:‘久矣’二字,竊詳夫子語脈,則未必並指子路平日行事而言也。想是夫子疾病之初,子路已使門人為臣,病閒始覺,而嘆其時之久也。蓋聖賢於其所不當為,不敢須臾處,於曾子易簀之不待至朝可見矣。朱子此説恐未然,當更商。
范氏曰‘曾子’云云,小注勉齋黄氏曰‘久矣’云云。○按:久矣之説,似是祖朱子之言,已辨在上。且‘予’以下亦言事理之不必然而已,利害之云,恐未安。
【第十四章】
魯哀公’云云。○按:以‘周流四方,參互考證’云云觀之,則所正者非特樂,如三代以上樂,亦考證於之間也。然則正樂、正各為一事,蓋樂有,而則只是代之詩,三代以上説不去耳。亦有商頌,而極零星了。當更商。
小注朱子曰‘是時’云云。○按:本三百十一篇,而此云三百五篇者,除小雅中笙詩六篇而言故也。
新安陳氏曰‘晩知’云云。○按:樂固相須,而樂亦有有聲無詞者,則樂可以包,而不可以包樂。不必言正然後樂正也。
【第十六章】
‘子在川上’云云。○按:逝字,指凡物而言;斯字,指水而言。蓋謂凡物之逝者,如天之運,日月之行,萬物之生生,皆如川流也,不舍晝夜。雖主川流而言,亦謂凡物之不舍晝夜皆如川流之不舍晝夜也。蓋逝而不舍晝夜者,物也;所以逝而不舍晝夜者,道體也。道體至隱,因物可見,而物之易見者莫如川流,故指以言之,以見凡物之逝者莫不如此,而道體因可見也。此逝字若謂指道而言,則逝者豈可直謂之道乎?若又謂指川流而言,則如斯之云,殆無異於以口吃口也。讀者不可不察。
‘天地之化’云云。○按:往過來續,非道體也;其所以往過來續者,乃道體也。如言一陰一陽之謂道,陰陽非道,所以一陰一陽者是道也。
小注吴氏曰‘逝者’云云。○按:‘斯’字指水之説,是矣。而逝字無所釋,極未瑩。
程子曰‘此道體’云云。○按:‘此道體也’之云,非直指川流而言,謂就川流上看得道體出也。‘與道為體’,體字非‘形體’之體,即‘與道做個骨子’之謂也,猶言‘天體物’、‘仁體事’之體。但彼則自天與仁而言,此則自物而言耳。蓋無這道以為骨子,則日月寒暑不得為日月寒暑,故曰與道為體。然此體字與上‘道體’體字微不同,‘道體’者,言道之體段也;‘與道為體’者,言與道做個骨子也。此所以有異。與字,作以字意看,尤分曉。
又曰‘自’云云。○按:儒之不識此義者,坐於其心之為私欲間斷,不能見天理之如此。惟聖人之心‘純亦不已’,故自然見得。或問已言此意。
【第二十一章】
‘穀之始生’云云。○按:‘苗而不秀’,是始有向學之心而旋即棄之者也;‘秀而不實’,是力不足,中途而廢者也,故集注專以學言之。精義諸賢皆以苗而不秀為質而不學,而或問取之,可疑。
【第二十二章】
子曰‘後生可畏’云云。○按:‘可畏’之云,只言彼方進之勢自為可畏耳,非以來者之將如今而敬畏之,或畏憚之也。若以世俗猜狹之心看此語,則會生病痛。○‘無聞’之聞字,當從去聲,觀於集注引曾子説可見矣。諺解從平聲,可疑。
孔子言云云,小注‘問後生’云云。○按:問者之説固然。然竊味經文語意,則只是平説少而進學可畏,老而無聞無可畏耳,未必專指少而進學者到四五十中道而止也。
此章大意,只為勸後生及時進學而發耳。若不幸少時失學而到四五十者,見此而生自棄之心,則大非聖人之意也。
【第二十五章】
侯氏曰‘三軍’云云。○按:在人、在己之説,似有理。然經文之意,則不過曰彼則猶可奪,而此則不可奪而已,未見其有在人、在己之意也。蓋三軍之將未可以易奪,而如關雲長顔良文醜於萬軍之中,則所謂可奪也。匹夫之志宜若易奪,而如虞人非其招不往,則所謂不可奪也。此無他,彼則可以力奪,而此則不可以力奪也。夫子之意,如斯而已。侯氏之論,未免疏而不切。且經文則以帥與志對言,而侯氏則以勇與志對言,亦未穩。記疑亦言之。更按:精義楊龜山説有可取,而或問以為遠矣,可疑,當更商。
【第二十六章】
子路終身’云云。○按:子路終身之誦,非以夫子譽己之詞而遽自驕矜也。蓋聞‘何用不臧’之語,而便謂善道只在不忮求而已,卻不知不忮不求之外有許多善事,而自進於日新之地。故夫子言:‘若只如此而已,則何足以為善乎?’此段若不善看,則便以子路為矜伐矣。小注朱子説亦言此意。
‘故夫子’云云,小注新安陳氏曰‘是道’云云。○按:是道,非指不忮不求之事,蓋指自喜其能、不求長進之事。説未安。
謝氏曰‘恥惡衣’云云。○按:以‘衆人而能此’以下,不免過高之病。雖衆人,既有此善,則又當求進於道矣,豈可止此而已乎?且不恥惡衣食,自是善事,不成説此於衆人為善,而於子路未足為善也。夫子‘何足以臧’之語,只攻其自喜其能、不求長進之病,非併廢不恥惡衣之事,而謂之未足為善也。
【第二十八章】
子曰‘知者’云云。○按:此章專為學者言,非徒以先言知、後言仁而知其然也。蓋不惑、不憂、不懼,學者之事。若聖人,則明無不燭,不惑不足言矣;隨遇而安,不憂不足言矣;不賴負力而裕如,不懼不足言矣。集注‘明足以燭理’、‘理足以勝私’、‘氣足以配道義’,皆以學者工夫言也。○或謂此章是‘名其德’精義程子説亦謂‘名其德’。之語,知者、仁者、勇者,猶言知也者、仁也者、勇也者也。曰:若如其説,則何不曰‘不惑之謂知、不憂之謂仁、不懼之謂勇’耶?或問謝氏‘自其不惑〔則〕以知名之’云云之説為得,而終不采入於集注,意可見矣。○不惑,然後可以進於不憂;不憂,然後可以進於不懼。此則知、仁、勇之序也。不惑者或未能不憂,不憂者或未能不懼,此則知、仁、勇之不可闕一者也。
‘明足以’云云,小注胡氏曰‘公理’云云。○按:‘與理為一’乃聖人之仁,恐非此章不憂之義。
‘此學之序’云云,小注朱子曰‘成德’云云。○按:‘成德,以仁為先’,似指憲問篇所言‘仁者不憂’而言,然不當引‘自誠明’以為説也。蓋若論聖人之仁知,則固是自誠而明。然不憂、不惑、不懼,則有不足言矣。故憲問篇所言,謂之成德之事則可,直謂之聖人之事則未可。憲問篇亦論之。
‘有仁知’云云。○按:此云‘勇本是没緊要底事’者,語恐太快,似是記録者偶失語脈。
‘問人之’云云。○按:問者初説,非此章文義。若如其言,則經文何不曰‘不惑則不憂不懼’乎?答説無所辨,可疑。而至於後説,即謝氏之説,已辨在上。
【第二十九章】
‘可與者’云云,小注慶源輔氏曰‘權與’云云。○按:‘權與物鈞而生衡’云云,語未瑩。
程子曰‘儒’云云。○按:經權之説有三。有以經包權言者,蓋經者只是當然底道理,權雖所以處得變事,亦不過是當然底道理,中庸或問所謂‘禪受,放伐,亦無非平常[1]’者是也。有以權包經言者。蓋權者,只是稱量事物之輕重而得其平,即中之所在處也。如此則事事物物皆有一個中,處得常事,將這權去量度輕重;處得變事,亦將這權去量度輕重。孟子所謂‘權,然後知輕重’,中庸章句所謂‘在我之權度精切不差’者,是也。有分經權而言者。蓋經者,萬世常行之道;權者,一時處變之道。其為道則同,而畢竟經自是經,權自是權,亦不可以混稱。如‘庸敬在兄,斯須之敬在人’,不可以敬之同而遂無分别也。孔子之言雖以分經權之權言,而‘以權包經、以經包經’之意亦在其中。程子之説,則或以權包經言,如云‘稱物而知輕重’,‘人無權衡,則不能知輕重’,‘輕重兩平,乃權之義’是也。或以經包權言。如云‘纔合義,便是經’是也。朱子説,‘愚按’一段專是分經權而言,至於小注説,則亦或以權包經言,如云‘以義權之,而後得中。義似稱,權是將這稱去稱量,中是物得其平處’,又云‘權是時中,不中則無以為權’是也。或以經包權言,如云‘論權而全,離乎經則不是。如熱病用熱藥,冷病用冷藥,便是合用底物事。既是合用,則兹所以為經也’是也。或分經權而言。此説最多,不可盡記。大抵經權之説,雖千言萬語,要不出此三説之外。此記疑之論也。此外,又有經變為權、權變為經之説,南塘先生言之詳矣。見雜識外篇
小注程子曰‘反經’云云。○按:‘纔合義,便是權’,權字是經字之誤,考之精義則然矣。
‘愚按’云云,小注朱子曰‘經與’云云。○按:程子説已云權只是經所不及者,今專以為龜山説,可疑。
‘君臣父子’云云。○按:叔齊之讓,是以倫序為重,即經也;伯夷之讓,雖似權矣,而尊父命,恐亦當屬經。季札諸樊之弟,是不當立者,其所讓者,亦經也。今皆以權論,可疑。
伊川將經’云云。○按:伊川之説,非但以經包權,亦是以權包經。朱子此論只舉一端。
勉齋黄氏曰‘常者’云云。○按:勉齋之論程子説,非但未瑩,其於以經包權、以權包經之意,得其半而失其半矣。
‘問經權二字’云云。○按:説似是合經權為説,而其於以經包權、以權包經之義而無所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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