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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06_530泰伯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06_530泰伯

【泰伯】

【第一章】
子曰‘泰伯’云云。○按:泰伯以國而讓,未嘗以天下讓。然太王之業,當時已成得三五分,繼太王之位者,他日自當有天下。況泰伯之德足以有天下無疑矣,然則天下便是泰伯之天下,而乃棄不取,故曰以天下讓。集注之專以德言之者,似未盡曲折。而或問又以為‘所以使有天下者實由於此,故曰以天下讓’。此本楊龜山説,而恐涉費辭,當更商。○泰伯之讓天下,一以不從翦之志,一以成父之志,安王季之心,以為開基成業之地。然夫子之所許,則意重在不從翦,而其必謂之至德者,亦專在於民無得而稱焉也。蓋泰伯之心即叩馬之心,而處地與迥别,所以事極難處,而能嘿然逃去,使名實俱泯。天下之人但知其讓國由於成父志,安王季心,而不知其心之實在於不從翦也。後來作史者,見大王之無故捨泰伯泰伯之無故讓王季,而以意揣之,推出這事根因都從不從翦處來,故書以不從,然亦豈能真知其為至德哉?聖人特表以稱之,其旨深矣。而集注以‘又泯其迹,事之難處’八字專屬叩馬之心言之,蓋亦明知聖人之意也。
‘無得而稱’云云。○按:此云‘泰伯不從’,亦必非家庭諫争之言也。何以知其然也?蓋太王之心即孟津之心,泰伯之心即叩馬之心,而父子之間其志不同,則平日動静之間自有著現於外而不可掩者。太王豈不知泰伯之心,而泰伯亦豈不知太王之心乎?此不待言説而後知也。故太王遂欲易嗣,而泰伯遂至逃去矣。若是家庭諫争之言,則其迹顯矣,何為無迹可見乎?故知史氏之書以‘不從’,出於以意推度也。○或曰:‘泰伯既不從翦,則蓋不以其事為是也;不以其事為是,則宜有家庭諫争之言。而但嘿嘿逃去,又為之成其志,則是自處於其是,而處其父於不是,其可乎?’曰:‘叩馬之心,聖人之經也;孟津之心,聖人之權也。二者並行不悖,聖人各求其心之所安而為之而已。行其權者,固不敢以行其經者為非;而行其經者,又豈可以行其權者為不是耶?雖不以為不是,而之别,則終有不可誣者。在君臣之間或可以諫之,亦不必成其志也;在父子之間不可以諫之,又不可不成其志也。此泰伯所以為至德也歟?’
太王遂欲’云云,小注洪氏曰‘仲雍’云云。○按:泰伯仲雍之事同矣,而聖人但稱泰伯者,恐非專以其當立者也。蓋以天下讓,而使民無得以稱焉者,非至德不能為也。想是泰伯倡之,而仲雍特從之而已。若無泰伯,則仲雍之德恐未足以及此也。故夫子獨稱泰伯以至德,而别仲雍置之逸民之列,意可見矣。曰:‘泰伯仲雍之優劣,孔子何以知之?’曰:‘於經傳無所考,而抑想其端委治之時有大可觀者,而孔子聞而知之歟?此未敢質言。’
‘固足以朝’云云,小注‘處君臣’云云。○按:若使泰伯易地,則皆同乎?曰:恐未必皆同也。蓋只是聖之清者,而泰伯既以至德稱,則必有中和氣象。使而處父子之間,則恐未能嘿無一言而去,使民無得而稱之也;使泰伯而處君臣之間,則恐只當逃身深入,不為之成其志而已,又未必叩馬直諫,太露圭角也。要之只知經之為重者,而泰伯皆能兼識經權之義者。未知如何也。
‘宜夫子之’云云,小注‘吴越春秋’云云。○按:經文‘三讓’之云,非必謂讓了三度,只是固遜不居之意,集注之説至矣。此注乃云:‘古公〔病〕將卒,令季歷讓〔國〕於泰伯,而三讓不受。[1]’此恐未可信。蓋太王之欲立季歷,直是公天下之心,而非出於愛憎利欲之私,然亦必至泰伯斷髮文身之後,不得已而為之也。泰伯既斷髮文身,不可以為嗣,則太王之立季歷不為不正,季歷之不辭不為不廉。若謂太王臨卒更令季歷讓國,則是泰伯之斷髮文身猶有可立之道,而不得為深自絶之義矣;太王之立季歷非不得已之舉,而專出於愛憎利欲之私,而及其臨卒,或追悔而改之,或使為虚僞之讓矣。季歷之自立,亦是可以讓而不讓,而不免為之罪人。況既有父王臨卒之言,則何不執此力辭,而略略推讓,終乃晏然乎?凡此皆非所以語聖賢、父子、兄弟之變者。孟子曰‘盡信,不如無’,抑此之謂也歟?
問‘泰伯逃必’云云。○按:此段問答,全没不從翦之意,與集注不同,可疑。蓋成父之志,安王季心,固為至德中一端,然其事則未見其為大段隱微,而至於‘民無得而稱焉’也,何也?泰伯以嫡嗣當立者而無故逃去,又必與仲雍而偕焉,又必斷髮文身以示必不可用而後已焉。其後太王竟立王季,則人之論者孰不以為成父之志、安王季之心哉?此不待智者而可知也。若其上面不從翦一事,名實俱泯,故人不能測識,惟聖人深知其意而贊美之耳。蓋泰伯此事,只論其為王季讓國,則卻與事無異。而聖人於,則只稱‘求仁得仁’,於泰伯則特許以‘至德’,其意豈不皎然乎?恐當以集注之釋為正。○又按:或問所論與集注全不同。集注雖歷舉太王易嗣,泰伯逃去之事,然其立論主意則專歸重於叩馬之心,而或問則但言泰伯成父之志、安王季之心,而全没不從翦一疑。集注以泰伯之德足以有天下,而乃棄不取,為以天下讓;而或問則乃以使有天下,為以天下讓。集注以泯其不從翦之迹,為民無得以稱焉;而或問則乃以無揖遜授受之迹,為民無得以稱焉。至論謝氏泰伯足以有天下’之説,則又以為泰伯之德非文王之倫。如此,則何足為至德耶?故太王欲立季歷,是蓋不以太王之易嗣謂由於不從翦,而只由於德不及文王也。凡此所云與集注相反,而有失乎經文之旨,竊恐此是先生初年之見,而此注所録亦同時問答,決不在於集注修正之後也。先生嘗云:‘論語或問是十五年前文字,與今説不類。’此説見同異考。似指此等文義也。
‘或問其為’云云。○按:上吴越春秋云‘古公卒,泰伯歸赴喪’,此説云‘父死不赴’,未知孰是。然膚髮既毁,則讓國一事似無拘礙,豈終有不赴喪之理乎?此甚可疑。
陳氏曰‘泰伯’云云。○按:謂泰伯處父子兄弟之變,則可也;謂泰伯欲全天性之恩,則未可也。太王泰伯季歷,皆是聖賢,豈有不全恩之慮?
雙峯饒氏曰‘泰伯’云云。○按:若如此説,則是乃為天下遜,非所謂以天下讓也,卻未安。
【第二章】
張子曰‘人道’云云。○按:張子此説雖有意義,卻未甚襯切。
【第三章】
曾子有疾’云云。○按:曾子此説雖若只指身體,而實所以見夫其平日無所不謹也。蓋内而德性心術,外而手足髮膚,無一刻不致其戰兢臨履之功,此所以無憾於死生之際也。若以只保身體為幸免,則非曾子之意耳。故集注既據其言而釋之,又以范氏之説係其後,以見其平日無所不謹也。
尹氏曰‘父母’云云,小注雲峯胡氏曰‘范氏’云云。○按:范氏之説雖是汎言,亦見曾子平日不虧其行之意,恐非專為厲中人而發也。且以曾子之亞聖,至臨終始知‘免夫’,則此豈但中人之所可戒者哉?
【第四章】
‘君子所貴’云云。○按:容貌舉一身而言,則顔面之容固已包在其中。顔色雖主顔面之色而言,然一身之動,辭氣之出,皆可以通言。何也?蓋‘遠暴慢’、‘遠鄙倍’,則一身之動,辭氣之出,皆無不正矣。然或有‘色莊’、‘色取仁’而不能近信者,則所謂‘遠暴慢、遠鄙倍’者,皆不足貴矣。故以‘正顔色,斯近信’一段置之上下之間,以見其所以‘遠暴慢、遠鄙倍’者又必要近信也。曰:‘然則必以顔色言之,何也?’曰:‘容貌之見於外者,皆謂之色,而色必先見於顔面,故以顔色言之。而一色字所該甚廣,不可但屬顔字看也。’曰:‘何不以此一段置之動容貌、出辭氣之後,以見包括之意,而必置之兩言之間耶?’曰:‘色之為言,近於容貌,故以其類相承。但“容貌”字意汎,統一身動作而言;色字意精,專指其見於外者而言,此又其不同也。’蓋此章三言雖各為一事,而其義則實相連貫。聖賢之言通融不滯、精緻不漏如此,可謂至矣。若以容貌專貼手足身體,而不通乎面貌,則人之頭目口鼻皆屬乎面,所謂頭容直、口容止、目容端果在遠暴慢之外,而且如面貌之嚬蹙不正者,將不責其暴慢,而只歸之不近信耶?若又以‘顔色’之色專屬之面色,而不通乎一身之動、言語之出,則如假做曲拳敬跽、假做善言正辭者皆非不近信,而獨面色之假做者乃為不近信矣,其可乎?大抵此章文義乍看難曉,集注之前未有一定之論,蓋皆坐於看得三‘斯’字有所未瑩。而如謝上蔡,則又於‘正顔色’正字未有區處,故和那‘動、出’字看得忒重,遂以上三句為工夫。至朱子晩年改正後,工夫方有着落,然其於上三句不别作訓釋,故全章之意猶未有明。愚敢論之如右,以俟他日之更考焉。
‘辭,言語’云云。○按:聲氣固當以言語之聲氣看,然言語與聲氣又不同。言語只是與人酬酢,聲氣專指聲音口氣。凡人言語雖或免於鄙倍,而聲音口氣未必併得其正。如張思叔詬詈僕夫,設令言語得正,其聲氣則未免於過也。故既要慎其言語,又常慎其聲氣。
小注‘動、出都説’云云。○按:‘容貌之動、辭氣之出、容為不得’,此説有未敢曉。‘色莊’、‘色取仁’者,豈但假做顔色耶?愚故曰:容貌辭氣之假做皆包在‘正顔色’一句中。已論在上。
‘然君子’云云。○按:以操存省察對言,而操存屬平日素養,省察屬當下用工也得,以操存省察併屬當下用工也得。記疑已言之。然併屬當下者乃集注之正意,而對言分屬者自為一義也。
小注和靖尹氏曰‘曾子’云云。○按:‘曾子所謂動容貌,乃是統言一身之動作睟然見於面’云云,恐無當。
朱子曰‘君子’云云。○按:此段非但以效驗言。‘世上人雖有動容貌者’云云,似看得‘動、正、出’字忒重,與或問所譏謝氏説同意,可疑。
新安陳氏曰‘所貴’云云。○按:‘平時涵養,而臨時收效’者,則朱子已棄之論也;操存省察於動、正、出之際者,即集注改正之説也。以是看之,而又以操存省察分屬平日與臨時,不害為一義。説似未瑩。
程子曰‘動容貌’云云。○按:程子此論,與集注舊説小異。集注舊説概曰‘平日涵養有素,則其動容貌自遠於暴慢’云爾。下兩言倣此。是此章三言之内未見有著工夫處,而所謂工夫乃在於三言之外矣,所以朱子自覺其非而改之者也。若程子此説,則雖以三言作效驗説,而所謂‘周旋中禮’即‘遠暴慢’底工夫,‘不妄’即‘近信’底工夫,‘正由中出’即‘遠鄙倍’底工夫,而末又以‘正身’結之。則其以工夫言者,亦可謂詳且密矣。雖於訓詁之體有所未盡,而於義理則無失。故集注改正之後猶存此説,非兼取效驗之意也。
【第五章】
‘校,計較’云云。○按:校字之訓,不曰争較而曰計較者,極有深意。蓋非但不與彼争較,心内亦不曾計量曲直。纔計量曲直,則便是以己方人,非顔子之心也。
顔子之心’云云。○按:‘知義理之無窮’屬上四句,‘不見物我之無間’屬下一句者,當為正義。然以下謝氏説參看,則所謂‘不必得為在己、失為在人’者,亦是‘知義理之無窮’也;‘不知有餘在己、不足在人’,亦是‘不見物我之有間’也。説以‘無我’併包五事言。
‘故能如此’云云,小注‘問從事’云云。○按:或問曰‘顔子深知義理之無窮,非挾其能而故問之也。但自他人觀之,則見其如此耳’,此論正得顔子之意。而此注乃謂‘顔子不著力。若是著力,則是知自己能、自己多而去問,不幾於詐’云云,竊恐過矣。夫以能問不能,是自處常若不足之意,著力不著力,初不當論也。且顔子既未到聖人地位,則未可謂全然不著力也。若全然不著力,則曾子又何云‘從事於斯’乎?但其著力非如困得勉行者之著力耳。記疑亦論之。
謝氏曰‘不知’云云,小注慶源輔氏曰‘以理’云云。○按:理事分屬,恐未當。
‘非幾於’云云,小注‘或問顔子’云云。○按:問者之意在於以能問不能,而答説則以‘犯而不校’為言,可怪。且‘包含偏覆’之云即或問之所斥也,亦恐未考。其餘記疑已辨之。
【第六章】
曾子曰‘可以’云云。○按:兼此三者,方可謂君子。或闕其一,則不足為君子矣。然就三者中分輕重而言,則上二事輕,下一事重。蓋託孤寄命,才之為也;臨節不奪,德之守也。有才而無德,不免為小人之歸;而有德而無才,不害為君子之徒矣。以事之難易而言,則謂上二事易而下一事難也得,謂上二事難而下一事易也得。蓋或有可以託寄而不可以辦大節者,如之才亦足以輔幼攝政,而未必其臨危立慬也;亦有可以辦大節而不可以託寄者,如公孫杵臼之死易,立孤難是也。又以事之交資而言,則託寄之事或有賴於不奪之節以成,而不奪之節則卻無藉於託寄之才也。
‘與,疑辭’云云,小注‘問託孤’云云。○按:上兩句易,下一句難,此説誠然。亦有能於下一事而不能於上二事者,恐未可以一概説。
新安陳氏曰‘既有’云云。○按:謂‘節也者,才之所恃而立’,則可;謂‘才也者,節之所賴而成’,則未可。已論在上。
程子曰‘節操’云云。○按:‘節操’二字,非但指臨節不奪一事而言。蓋託孤寄命,亦非有節操者不能,小注所謂‘危疑之際[2],志意堅定’者然也。程子之意蓋如此。
小注雙峯饒氏曰‘既以’云云。○按:程子節操之説蓋兼三事而言,與朱子分才節言者有異,説非是。
【第七章】
曾子曰‘士不可’云云。○按:任猶言擔負,道猶言路逕,不可作職任、道理看。弘只是勝得這擔負,毅只是趲進那路逕。須先勝得這擔負,方論趲進那路逕,是則弘而後始可用毅也;雖勝得這擔負,必須趲進那路逕始得,是則既弘又不可不毅也。弘毅之相須如此。
‘毅,强忍’云云。○按:‘强忍’二字雖同為毅之訓,而義則小異。强只是堅强,忍便有持久之意。小注陳氏説如此。
‘非弘不能’云云,小注吕氏曰‘自小’云云。○按:敢字於弘之義無當。
‘仁以為’云云。○按:‘己任’之任字亦是擔負之意。若作職任看,則重字便無力。更按:職任之名,亦本出於擔負之意,然於此章若作職任看,則語極疏汎。
‘仁者,人心’云云。○按:‘力行’二字,略先説起毅字之意。弘毅之自然相須,此亦可見。
小注朱子曰‘須是’云云。○按:既曰‘有一種知得仁之道大而不肯任之者’,又云‘不曾擔着,如何知得重與不重’,文勢似有不周,恐是記録之未精。
程子曰‘弘而’云云。○按:難立無以居之,伯子之説也;無規矩隘陋,叔子之説也。朱子於此合而記之,意益圓全。
【第八章】
‘可以固人’云云。○按:‘肌膚之會,筋骸之束’,所指雖殊,而都在一處。如手足腰腿,是‘肌膚之會’;而手足腰腿之骨節筋脈,是‘筋骸之束’。
程子曰‘天下’云云,小注雲峯胡氏曰‘無程子’云云。○按:‘遂真以成材為難’之云,卻欠言語。當云‘真以成材為難,而安於暴棄’矣。
此章、禮、樂三者,本是六藝中事,疑若與聖門教人以德行為本者不同。然此專論學者得力之次第,則實亦包德行在其中矣。蓋以此三者對德行而言,則固可謂彼為本,而此為末;彼為精,而此為粗。然包德行而言,則本末兼舉,精粗一致。而彼之所得以成始成終者,即由於此而已。夫誦之章句,習禮之俎豆,執樂之管籥,則皆小學始教之事,而不過各為一藝也。若夫以識性情,而興起其善心;禮以循規矩,而堅定其執守;樂以養心性,而和順於道德,則是大學終身之功效,而為莫大底物事,又何可小之哉?○此章固以功效言,然有工夫然後方有功效,則工夫、功效亦非二事也。蓋所謂工夫,不過知也、行也、涵養也,而興、立禮、成樂三者,亦所以成就知行涵養之事而已。然若又以細分而求其屬,則興是知之事,立禮是行之事,成樂是涵養之事。如此看亦通。
【第九章】
‘民可使’云云,小注新安陳氏曰‘此理’云云。○按:下‘當然之理’,理字改以則字方好。
【第十一章】
又曰‘驕氣盈’云云。○按:氣歉之説,考之精義程子説則以為吝嗇者於財亦不足,於事亦不足,凡百皆有歉歉之色,此言患其不足而自歉於心也;朱子則以吝惜私小、不與人同為氣歉,此言浩氣之歉也。蓋患其不足而自歉於心者,亦必吝惜私小而不免為浩氣之歉,則兩説互相發明。然當以朱子説為正義,而程子説為餘意。
小注‘問氣歉’云云。○按:盈於虚,虚字指虚氣也;歉於實,實字指浩氣也。浩氣歉則虚氣盈,勢之所相因也。
西山真氏曰‘程子’云云。○按:容受之説,恐非文義。
【第十二章】
子曰‘三年學’云云。○按:中人三年之學,雖未必深造於道,而知識才具之將進,蓋與未學時迥别矣,於是妄欲見知於世,而希其禄仕。此學者之通患,雖如子路冉有之薰炙聖門者,恐未能免此。必若漆雕開,然後庶乎可也。宜聖人嘆其不易得也。
【第十三章】
鼂氏曰‘有學’云云,小注勿軒熊氏曰‘學者’云云。○按:出處去就,亦善道之事,而今曰‘做得好學善道底事,然後出處去就’云云,恐未穩。其下又曰:‘篤信是知之真,守死是行之篤。’夫篤信而不好學,則未必為知之真;守死而不能善道,則未足為行之篤。勿軒之説,恐未考乎集注之釋也。
雲峯胡氏曰‘首兩句’云云。○按:此説既以篤信好學為重,而其下專以學言,恐非文義。且死生之變與出處去就雖有輕重之别,然天下之義理無窮,或有死生之變易知,而出處去就難明者;亦有出處去就易知,而死生之變難明者。經文、集注初無彼此易難之分,而今乃抑揚為説,亦未知其可也。
【第十四章】
程子曰‘不在’云云。○按:‘君大夫問而告者有矣’之云,亦言其汎論為治之大體而已,不必指的某政某事之得失也。昔温公程子云:‘欲除〔一人〕[3]給事中,誰可為者?’程子曰:‘若汎論人才卻可,今既如此,某雖有其人,何可言。’如此,則問而告者之中又須有斟量。
小注慶源輔氏曰‘不在’云云。○按:不義、不仁,語太硬急。
【第十六章】
子曰‘狂而’云云。○按:狂而直,是個没商量、欠從容,一從直性做去底人;侗而愿、倥倥而信,是個無識無才,只守得謹厚樸實底人。此三者,專以氣質而言,則狂而直是氣清質駁者,侗而愿、悾悾而信是氣濁質粹者。又以氣與習對言,則狂侗、悾悾都是氣之不美,愿、信卻是習之善。○‘吾不知之’,言吾不知其為何如人也。
蘇氏曰‘天之’云云。○按:‘蹄齧者必善走’、‘不善者必(訓)〔馴〕’兩句,皆説有是病則有是德之意,而所謂‘有是德則有是病’者,不待更釋而自可見矣。小注新安陳氏分屬上下句,未安。
【第十七章】
子曰‘學如’云云。○按:‘如不及’、‘猶恐失’,兩句當合看,又當分看。合看,則‘如不及’、‘猶恐失’只在一處,言為學之道當常常戒懼,既向望而如不及,又卻顧而如將失,是則一心之用兼此兩般樣也。分看,則‘如不及’是未得時事,蓋恐其得之之難也;‘猶恐失’是既得後事,蓋恐其保之之難也。是則用心差異,而時節不同也。然前説為正義,後説當推見。
【第十九章】
子曰‘大哉’云云。○按:‘大哉’之稱,包巍巍蕩蕩而言。嵩高廣遠之意都在大字中。
‘巍巍乎其有’云云。○按:成功文章,皆德之所發現,而又以成功、文章對言,則成功是文章之體,文章是成功之具。如‘平章百姓、協和萬邦’,是成功;而‘命’,‘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時’,是文章。
尹氏曰‘天道’云云,小注新安陳氏曰‘此似’云云。○按:此云朱子以末二句而取之者,恐未然。或問分明説‘惟天為大,惟則之’,則范氏尹氏得之,蓋取其以準則言也。而其下斥楊氏説氣象之挾,則又以其言之涉於法則也。蓋陳新安見‘以治天下’一句,而遂疑其以法則言,而以上下文勢合看,則未見其意之必屬於法則也。概曰‘天道至大,無為以成萬物,惟之德能與準,而亦無為以治天下’云爾。如是言之,則何害於準則之義乎?
【第二十章】
‘五人,’云云,小注勿軒熊氏曰。○按:虞書云云。○按:大禹謨讓位於讓位于皋陶不聽之讓,而只稱皋陶之美。熊氏謂‘欲讓位於皋陶’者,恐未考。
范氏曰‘文王’云云。○按:孔子曰‘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則未嘗不嘆美之。而又以泰伯文王為至德,則蓋極贊其可為而不為者,而深有惜乎武王所遭之不幸耳。范氏所謂‘其指微矣’者,此也。若曰‘其志顯矣’,則是直以武王為不是也。小注陳新安説似未盡曲折。
或問所載胡氏説,極有可疑。其説曰:‘文王受命作,大統未集,武王嗣為西伯十一年’,‘應天順人[4]、繼志述事,一〔服〕[5]戎衣,天下大定,此之實也。而論者乃謂文王無意於伐,獨武王行之,此考之不詳也’。説止此。此蓋謂文王亦已有伐之志也。又曰:‘文王〔之時〕[6],三分天下既有其二,以加倍之力可取而不取,猶北面臣節,此之德所以為至德也。言,則兼舉矣。誠使仲尼有取之意,曷不曰文王之德以白之乎?’説止此。此又謂武王之不即取,亦同為至德也。又曰:‘誠使文王無廣於天下之心,曷不〔專〕守分地而取〔其〕三分之二乎?’‘〔當〕文王時,曆未終,文王安得(以)〔而〕取之?〔及〕武王時,受罪貫盈,武王安得(以)〔而〕不取?’[7]説止此。此蓋疑文王之不為純臣,而其不取者,特由於曆之未改也。其為説顛錯晦雜,莫識其旨意之所在。而或問無所辨論,可疑也。大抵説經之法,先從聖賢立言之本意而看之,然後復推他意於文義之外,可也。蓋孔子之稱至德,以其可為而不為也。而可為而不為者,亦不過以力而言耳。以力而言,則武王之時不為有餘,文王之時不為不足。而文王則不為,武王則為之,此文王所以獨為至德,而武王不得與也。若又論文王之無興之心與否,則又有説焉。文王既承太王王季之業,而自知天命人心之不可强違,則亦豈漠然無心於興乎?此朱子所以曰泰伯高於文王。又曰:‘若使文王漠然無心於天下,斂然終守臣節,(即)〔則〕三分之二亦不當有者也。’若又論文王若更延十一年,曆將終,惡不悛,則當興師伐之乎云爾,則文王必不犯手勢,待其自歸而已,不應如武王之生拍破也。如是言之,曲折不紊,而横豎説去,無所窒礙矣。説首尾矛盾,不成義理,而之並稱至德,有失聖人之意,故愚敢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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