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仁】
【第一章】
子曰‘里仁’云云。○按:擇字是汎説,姑未及於仁也,至處字方貼仁字説,集注之意蓋如此。
【第二章】
子曰‘不仁者’云云。○按:‘仁者安仁、知者利仁’,此與中庸章句‘生知安行者知、學知利行者仁’,語意自别。蓋彼以仁知勇分等而言,此則就仁上分仁知而言。處約、處樂兩言為不仁者發,安仁、利仁則説得來包闊,非但指處約、處樂二事而已。若謂但指二事,則意味恐狹少矣。
‘不仁之人’云云。○按:濫是濫溢於本分之外。凡非僻、苟且、不守分之事皆濫也。小注饒雙峯所云‘放蕩禮法之外’者既涉不襯,而許東陽‘日流卑下’之説亦恐未精。○‘惟仁者’云云。○按:‘無適不然’、‘不易所守’兩句,意極包涵,非但指‘處約、樂’而已,‘皆非外物所能奪’一句方言‘處約、樂’之事。蓋仁者之‘處約、樂’,如‘貧而樂,富而好禮’是也;知者之‘處約、樂’,如‘貧而無諂,富而無驕’是也。
謝氏曰‘仁者’云云。○按:内外、遠近、精粗。内外,即指心之動静也;遠近,如言自夫婦居室,至天地之大也;精粗,即以理與事對言也。小注雙峯饒氏説,未甚端的。○‘目視而耳聽’云云。○按:目之視、目與視,非二物;耳之聽、耳與聽,非二物。手足皆然。蓋言仁與我為一也。
‘安仁者’云云,小注‘仁知雖一’云云。○按:此云得仁之深,得知之深,汎説顔曾夏貢之氣稟,非屬於此章之旨也。以此章安仁、利仁言之,則顔曾夏貢皆未及乎安仁,而不免於利仁,但其中煞有深淺高下耳。
【第三章】
子曰‘惟仁者’云云。○按:此‘好惡’字,切不可草草看。蓋好惡之情,人皆有之,而此云好惡,則乃當理之好惡也。
‘惟之為言’云云。○按:程朱之説,大同小異。公而後正,朱子之意也;既公且正,程子之意也。蓋公正雖是兩項事,然公者體也,正者用也,則此章之釋當以朱子説為主,公即所謂無私心也,正即所謂好惡當於理也。○公字較圓,正字較方;公字較活,正字較確,此公正體段之不同也。○又按:程子嘗曰‘仁者天下之公’,又曰‘仁者天下之正理’。據此,則仁字自兼得公正二義。至於能好、能惡,乃是公正之用。所謂‘得其公正’者,蓋此意也。○‘公正’二字,若公共説,則不可將公、將正便唤做仁,惟把公與正頓放在人心裏面,始謂之仁。
小注程子曰‘仁者’云云。○按:程子此説,又以公字包正字説。
【第四章】
‘志者心之’云云,小注新安陳氏曰云云。○按:‘仁是道德精純’之云,甚未瑩。其餘記疑已辨之。
楊氏曰‘苟志’云云。○按:無心失理謂之過,有心悖理謂之惡。有心悖理者,固當責其志之間斷;而若無心失理,則由於知之不逮,非志之罪也。然志字亦兼知行,苟能志仁之篤,如孔子志學之念念在此、為之不厭,則將併與過舉而無之矣。
【第五章】
子曰‘富與貴’云云。○按:此章似承上章處約、處樂,而言利仁者之事,記疑已言之。富貴之不以道,如因不虞之譽、無功之賞而致之是也。貧賤之不以道,如(目)[1]因意外之患、横逆之來而致之是也。故集注不為之雙解,而併以‘不當得’斷之。不當得者,非理之謂也。若以富貴之不以道直謂之無道而得之,則於貧賤之不以道便説不通矣。若又謂富貴之不以道固是無道,而貧賤之不以道乃指非理也,則聖人之言恐不應若是之不齊也。集注又曰:‘君子之審富貴如此。’夫審之為言,即審度於可取、不可取之際也。若直是無道而得之者,則乃凡人之所恥,奚必君子而後能,而又何待審而後知哉?程子釋此,直以無道為説者,恐失文義。而或問又以此為‘孔子主我,衛卿可得’,‘殺一不辜、行一不義’之類。此雖是君子之所能,而非凡人之所及,然亦恐略涉於無道,而非上文所謂‘一時不期而得之’之意也,當以集注為正。
‘君子無終食’云云。○按:終食、造次、顛沛,皆以時言,集注所以終食言頃,造次言時,顛沛言際者是也;又終食以時言,造次、顛沛以處言,小注所謂無時而不仁,無處而不仁者是也;又終食是無事,造次是急遽,顛沛是涉難,此則吕氏之説,及或問所謂‘每進加密’之説也;又終食之頃至速,造次、顛沛之頃猶涉差緩,而至速之頃既不違仁,則顛沛、造次之不違仁已包在其中,此則記疑之論也。合四説而觀之,其義方備。○上節去仁,言去其仁;此節違仁,言違於仁。觀於下文兩‘於是’字,可見矣。故集注一以‘自離其仁’釋之,一以‘不去乎仁’釋之。
‘終食者’云云。○按:統而言之,則富貴、貧賤取捨,便包在‘終食、造次、顛沛’不違仁之中。苟能‘終食、造次、顛沛’而不違仁,則富貴、貧賤取捨更不須言矣。分而言之,則富貴、貧賤取捨,是粗底工夫;‘終食、造次、顛沛’不違仁,是精密工夫。學者當自富貴、貧賤取捨而用功,以至於‘終食、造次、顛沛’而不違仁矣。又錯而言之,則富貴、貧賤取捨,乃致知之事;‘終食、造次、顛沛’不違仁,乃存心之事。則是富貴、貧賤取捨,與‘終食、造次、顛沛’不違仁,互為表裏,而不可闕一者也。集注上下段及小注諸説均有此意。
【第六章】
子曰‘我未見’云云。○按:好仁者,所好固仁也,而所惡則乃不仁也;惡不仁者,所惡固不仁也,而所好則乃仁也。未有好仁而不惡不仁,惡不仁而不好仁者也。然人之姿稟各異,氣象不同,所以有好仁、惡不仁之别也。故以其分而言,則好仁者,仁也;惡不仁者,義也。而以其道而言,則好仁、惡不仁,同是為仁之事也。○好仁、惡不仁,皆成德之事。而謂之好、謂之惡,則猶未尤於有意,即上章所謂利仁者也。至於安仁者,則全體渾然,只是一團仁而已,初無好惡之可言矣。○好仁、惡不仁,只是姿稟、氣象之不同而已,則似别無優劣。然好仁者好仁之外,更無事在,卻是渾淪了,故但曰無以尚之。惡不仁者,惡不仁與為仁終是兩端,故既曰惡不仁,又須曰其為仁矣云云。以此論之,則略有個優劣,小注朱子説亦言此意。
‘夫子自言’云云,小注蔡氏曰‘論資質’云云。○按:朱子所謂‘好仁而未至,卻不及那惡不仁之切’者,正以好仁者學之未易,與其學而未至,不若且去學惡不仁者之為著實有力也。蓋為學者,言非就好仁惡不仁地頭,而真謂之優劣如此也。蔡氏但襲其説,而不知其義,乃曰:‘論工夫,則好仁者不如惡不仁者之有力。’苟如其説,則顔子之克己復禮,得一善拳拳服膺,反不及孟子、伊川耶?
‘蓋有之矣’云云。○按:夫子此言,即覆解上文之意。夫人之於仁,惟患其不用力,不患其力不足。故上文曰‘我未見力不足者’,蓋言苟能用力,則未有力不足者也。至此,則又設疑辭曰‘世或有如此者矣’,而旋即云‘我則未之見’。蓋夫子嘗語冉有以‘力不足者,中道而廢’,則容亦有這般人耳。然其所以半道而廢者,即由於未嘗實用其力,則未可謂之力不足也。故始疑其或有,而終信其必無也。此云‘未之見’,實與上文‘未見’無異,而又係乎‘蓋有之矣’一辭。抑揚之後,則其意之深切又加一層,非以力不足者之亦難得見而發於深嘆也。蓋聖人既未見好仁、惡不仁者,則又思其次,以勉學者,使之勿患其力不足,而亟用力於仁也,故其為言反覆丁寧如此,可謂至矣。集注於第二節,則固以未有力不足之意釋之;而於第三節,則‘我偶未之見’、‘不敢終以為易’等語,已微有遷就。而章下所云‘今亦未見其人者’,則卻與上説判然不同。夫力不足而廢者,專由於未嘗實用其力,則真所謂無足觀也。顧方勉學者之‘實用其力’,而反復嘆息於這般人之亦難得見者,豈聖人之意哉?況上文‘未見’釋之以‘未有力不足者’,下文‘未見’釋之以‘力不足者之亦難得見’,亦恐有違於釋經之例,併是可疑,當更商。
‘此章言仁’云云,小注慶源輔氏曰‘此章’云云。○按:輔氏此説祖襲集注後説,然其所云‘次言用力者〔之〕未見’者,恐失文義。第二節只曰‘未見力不足者’,而初無‘用力者〔之〕未見’之語。
雲峯胡氏曰‘好仁’云云。○按:此亦與輔氏説同病。
【第七章】
子曰‘人之過’云云。○按:‘各於其黨’,兼君子、小人而言;‘觀過知仁’,又以君子而言。夫子之言蓋多如此者,如‘三年無改’章兼善惡言,而又就善邊言之例是也。然觀君子之過而知其仁,則觀小人之過而知其不仁,固不待言而可知。此尹氏之言,又發經文言外之意者也。小注胡雲峯亦言‘兼言、單言’之意,而其謂小人無可觀,則未免失之太快矣。○君子之過,非獨過於仁,如過恭過於禮,過廉過於義是也。而此獨曰觀過知仁者,蓋指其本心而言也。論其事,則固是過也;而原其本心,則不至於亡矣。本心不至於亡,則亦可謂之仁也。
‘黨,類也’云云。○按:此章過字,乃指小事之差、無心之失也。小事之差、無心之失,疑若不足致察,而細究其分,則君子之過常着在愛厚上,小人之過常着在薄忍上。程子説兩‘失’字、兩‘過’字,當以是義求之。兩過字,若從‘過越’之過,則過於愛,猶可通也;過於忍,忍底已是大故無狀,過越於此者,又何足與於觀之之中哉?
小注‘人之過’云云。○按:此云‘仁之氣象可識’者,蓋謂‘觀君子之過,既知其本心之不亡,而又於其中推識所謂本心不亡者,乃為仁之氣象’云爾,非謂不觀其人之所存,而專欲求仁之體也。下注説已明此意。
劉氏曰‘周公’云云。○按:周公之過,孟子因陳賈之言而姑謂之過也。如言‘以堯舜之道要湯’,豈真謂要君哉?孔子之過,亦孔子聞陳司敗之譏而自以為過矣。兩聖之過皆非真過也,劉氏引之未安,記疑已辨之。
蔡氏曰‘聖經’云云。○按:自觀之説,或問已斥之。
或曰‘聖人’云云。○按:各於其黨,未見其重在這一邊之意。其餘記疑已辨之。
【第八章】
‘道者,事物’云云。○按:‘生順’之順,非謂行事順理,亦非謂順於吾心也。蓋言既有聞道之實,則其生也理順,其死也心安,即經文‘可’字之意也。
小注胡氏曰‘夫子’云云。○按:生順、死安,各是一義,不必言生順而後死安也。其下‘必不肯置身於不順之地’云者,似以順字為行事順理之義,恐未然。
新安陳氏曰‘生順’云云。○按:‘生順’之順,與西銘少異。‘存吾順事’之順,即順親之意也。
程子又曰‘皆實理’云云。○按:程子此説,亦非謂聞道必死也。其意蓋謂經文所謂聞道者,乃是實有所得,而非尋常見聞而已。如是,然後始可謂之雖死無憾。不然,則死生亦是大事,豈可遽曰死亦可乎哉?讀者須不以辭害意,方得本旨。
小注‘聖人非謂’云云。○按:或問以程子‘不虚生’之説為少偏,而今卻云‘生也不虚’,似可疑。然此若單説不虚生一句,則便有自足不怕死之意;若曰生也不虚,而與死也不虚為對,則是言聞道之後於生、於死自有一個實底物事也。所以為説者迥然不同,虚字當諦看。
雲峯胡氏曰‘道者’云云。○按:此云‘頓悟’,非儒者之言。‘可乎、不可乎’之云,未免真以死為可之嫌,其餘記疑已辨之。
【第九章】
子曰‘士志於’云云。○按:此章當與‘食無求飽’章參看。蓋志者,心之所之也。心在於道,則必忘乎物;心在於物,則必忘乎道。不求安飽者,心在於道,而忘乎物者也;恥惡衣惡食者,心在乎物,而忘乎道者也,此兩義之互相發也。然求飽求安者,其所以役於物者,乃欲自養其口體;恥惡衣惡食者,其所以役於物者,乃欲為人之觀美,此則役於物者之又有優劣也。
【第十章】
子曰‘君子之於’云云。○按:適如楊氏此言老莊云云,與下謝氏佛老之説似相牴牾。然謝氏則以適莫分可不可,愚則從專主不肯之説老佛之喻,兩不相妨矣。專主於為我,墨氏之專主於兼愛是也。莫如老莊之黜聰去知、棄絶事物是也。無適則易陷於莫,無莫則易趨於適。惟君子之道無適無莫而無弊,蓋以義為主故也。
謝氏曰‘適可也’云云。○按:謝氏以適莫分作可不可,亦足備一説。然以朱子訓義而細推之,則適亦有可不可,莫亦有可不可,此亦不可不知也。
【第十一章】
子曰‘君子懷德’云云。○按:此章所謂君子,非指成德之君子;所謂小人,非指索性之小人。而又就兩君子、兩小人而言,則懷刑之君子,不及於懷德之君子;懷土之小人,不至如懷惠之小人矣。然君子而懷刑之深,則自至於懷德;懷德之深,則自至於成德。小人而懷土之深,則終流於懷惠;懷惠之深,則終流於索性。夫懷刑之君子與懷土之小人,其善惡固不至大相懸絶,而考其上達下達之極,則不啻千里之不同矣。○四懷字,字義則無異,而所以懷則不同。懷德、懷土、懷惠,皆思念而求得之意;惟懷刑,乃思念而顧畏之意。所以有異也。○‘懷土’之土非指所居之地,而所居之地亦在其中,如富貴行樂之地,流連忘返是也;‘懷惠’之惠非指恩惠之惠,而恩惠之惠亦在其中,如干恩徼寵、希功望賞是也。
【第十二章】
程子曰云云,小注勉齋黄氏曰‘謂之放’云云。○按:勉齋解‘放’字,似作‘放縱’之放,恐非文義。且放縱於利,則其害豈特多怨而已哉?
【第十三章】
子曰‘能以禮讓’云云。○按:‘禮讓’之禮字,只是帶着讓字説,當輕輕看;‘如禮’之禮字,是以禮之道而言,當着眼看。章内雖兩言‘為國’字,而味其語意,卻重在禮字上,言以讓為國固無難,而不然,則其如禮之道何云爾哉?蓋讓者禮之實,無實則不可以為禮也。集注‘而況於為國’之云,及小注新安陳氏‘為禮且不足’等語,皆有小禮而大為國之意,甚是可疑。夫為國雖本於禮,而禮之為物,乃理之所當然,人之所當行,豈直為為邦百里、千乘而已哉?如言‘不能以愛及人,如仁何’,則亦當曰‘為仁且不足,況可以及人’云爾耶?況經文先舉‘為國’,而終言‘如禮何’,則分明是歸重於禮上也。若必復推為國之意於‘如禮何’之外,則語勢倒置,卻有多少未安,當更商。
‘何有’云云,小注‘問(禮)〔讓〕[2]者’云云。○按:此答説尤為可疑。蓋讓者禮之(失)〔實〕[3],節文者禮之末。今曰‘不奈節文何’云云,若以是説解之,則將曰‘苟無禮之實,則其如禮之末何哉’云爾耶?非但大失於經文之旨,抑恐不成文理,無乃記者之誤歟?
【第十五章】
‘參乎者’云云。○按:此云‘汎應曲當’,雖與‘用各不同’合為一説,然其實‘渾然一理’、‘汎應曲當’二句是一貫,而‘用各不同’一句又就其中言理之隨事而不同。蓋不言夫‘萬’,則無以見其為‘一貫’也。於是分而觀之,則‘渾然一理’,即所謂一;‘用各不同’上,即所謂萬;‘汎應曲當’,即所謂貫。以一貫萬之妙,悉具此三言之中矣。○自‘渾然一理’而推之(之)[4]於‘用各不同’,則一本之所以萬殊也;自‘用各不同’而歸之於‘渾然一理’,則萬殊之所以一本也。就三句中互看體用,則‘渾然一理’為體,而‘汎應曲當’為用;‘汎應曲當’又為體,而‘用各不同’又為用也。又就‘汎應曲當’一句上見其為‘渾然一理’,又見其為‘用各不同’。蓋既以貫之,則‘貫’還是‘一’;而分而言之,則‘一’還是‘萬’故也。
小注朱子曰‘一是’云云。○按:‘一心之理,盡貫衆理’之云,有以理貫〔理〕[5]之嫌。‘衆理’之理字,代以事字方穩。
東陽許氏曰‘一理’云云。○按:此云‘聖人之心全是理,行出全是道’者,甚未瑩。而以此章一貫,謂非一理貫萬者,亦可異。蓋貫底雖是一,貫處即是萬,安可捨萬而語一貫哉?且以萬理一原全屬之造化,而謂與此章意不相似者,尤未可曉。邵子曰‘天向一中分造化,人於心上起經綸’,萬殊一本之理,天人豈有異乎?然則第二節,以天道明聖人之心者非歟?記疑亦辨此意。
‘譬則天地’云云。○按:‘至誠無息’貼‘一理渾然’,‘萬物得所’貼‘汎應曲當’,而‘各得’之各字帶得上文‘用各不同’之意。
‘自此之外’云云。○按:忠恕皆非為聖人之事,則同也。而今曰‘無待於推’,只舉恕而不及忠,何也?蓋忠者,盡己之謂,聖人分上猶可言,但不期盡而自盡耳。若所謂恕者,乃推己之事,聖人分上卻説不去矣,故特提‘無待於推’四字以明之。且忠非别物,即行乎恕上言恕,則忠便在其中矣。下文程子只言仁恕之别,而更不及忠字,恐亦是此意。
‘曾子有見’云云,小注問‘夫子之道’云云。○按:以性命言太極,即就流行稟賦處指出其本體者也。性命與太極,本非有二致也。若忠恕之名,乃是學者工夫,聖人分上本不合著,曾子特借用以言一貫耳。問者之引‘性命太極’喻‘忠恕一貫’,太不襯,答説無所辨,可疑。
‘蓋至誠’云云。○按:此一本萬殊之説,正釋一貫之義。然若直以一本謂之一,萬殊謂之貫,則卻欠言語。惟於萬殊之所以一本處知其為一,一本之所以萬殊處知其為貫。‘所以’字當着眼看。然既曰萬殊之所以一本,則貫還是一;曰一本之所以萬殊,則一還是貫。‘一貫’二字之無二致,又可見矣。
小注雙峯饒氏曰‘一以’云云。○按:此以‘一以貫之’‘之’字謂指萬而言,若以其説釋之,則當曰貫其之也,其可乎?夫既曰‘一以貫之’,則所謂指萬者在其中矣,何必以‘之’字作‘萬’字看耶?其下‘道之總會’云云,未免以道貫道、内外二道之嫌,記疑已辨之。
或曰‘中心’云云。○按:‘中心為忠’,專以存乎中者而言,與‘盡己’之云不同。
‘忠恕,一以貫之’云云。○按:此云‘忠者無妄,恕者〔所以〕行乎忠’,實釋‘忠者天道,恕者人道’之意。無妄,故曰天;行之,故曰人。精義小注云,一本曰‘忠者,無妄之謂。忠者,天道也’,又曰‘恕者,所以行之也’,正與此義互相發也。小注‘忠者,未感而存乎中’者,及‘為之在己’之論,亦各為一義,而恐非程子所説‘忠者天道’之正意也。
又曰‘聖人教人’云云,小注胡氏曰‘渾然’云云。○按:以忠恕做題目,而謂天地、聖人、學者之忠恕有三樣,則可也。今以‘渾然一理’、‘汎應曲當’做題目,而曰在學者則為忠為恕,殊不知‘渾然一理’、‘汎應曲當’,惟聖人當之,而學者則未足以與論也,甚未安。
【第十六章】
‘喻,猶曉也’云云。○按:既曰‘利者,人情之所欲’,則亦常情之所同,未便是不好底物事。惟其深喻而篤好,然後乃為不好底物事耳。如好生惡死之心,君子亦有之,而及到捨生取義處,始與小人相反者,以其所喻之不同故也。然則此章利字,不必太深看;而兩喻字,當着眼看。
【第十九章】
‘遠游則’云云。○按:‘必至而無失’,失字是差失之義,非謂使來召己而失所在也。
【第二十一章】
‘常知父母之’云云。○按:懼其衰,謂見其衰而懼其無餘日,非謂懼其將衰也。父母之年,至於喜其壽之時,則其已衰可知矣。
【第二十二章】
子曰‘古者’云云。○按:‘不出’之出字,是易言之義,當着眼看。此出字若汎言,則聖人何可教人全不出言乎?○言行皆由於身,而行是躬踐之實迹,故謂行為躬。
【第二十三章】
尹氏曰‘凡事’云云。○按:儉約若對奢侈而言,則只是一事;而若以節制之義看,則又包收斂、簡省之意。如夫子‘温良恭儉’之儉,豈是對奢之儉哉?不可以一概説也。
【第二十四章】
謝氏曰‘放言’云云。○按:‘放言’之放字,當輕輕看,猶言發言也。
胡氏曰‘自吾道’云云。○按:曾子之學,篤實簡約,且本於孝悌,故云然。
【第二十五章】
‘鄰,猶親也’云云。○按:上言‘鄰,猶親也’,下言‘居之有鄰’,兩鄰字疑若微殊,然居鄰之為名本於親字之義,其實一意也。
小注問‘鄰是’云云。○按:答説雖汎言君子、小人之皆有朋類,然此章‘德不孤’之義,則專指君子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