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張篇】
‘日知其所無,月無忘其所能,還是温故’云云。
按語類,‘帶得温故’以上,是答吴雉語;‘漸漸温習’以下,是答甘節語。問者之意不同,故答語亦異。而合成一説令人難看,且末端删‘顔子只著得一件事’八字,上文‘拳拳服膺’之説,便無照應。
‘子游曰’章‘草木區别’注‘馮氏曰’云云。
按:馮説似非集注之意。語類亦曰:‘區是〔分限〕,自然有大小。自(然)有分限,〔也〕不必言人去畦分之。[1]’
又小注:若不觀明道説止無緣看得出。
按:此言‘若不觀明道教人有序四五句,則無緣看得出理無大小’以下数條之義也,此條當在下三條之後,而誤在第一條之下。又删去其首尾,令人難曉。
又小注‘灑掃應對所以習,夫形而下’云云。
按:或問‘通以理無大小結之’之下有‘故其辭若有所不足,而意亦難明耳。徐繹其緒,而以是説通之,則其辭備而意可得矣。抑程子之意,正謂’四十字,而小注删之,故便令意脈不通。
‘孟莊子之孝’章小注‘獻子歷相三君五十年’云云。
按:此鄧氏元亞説,而朱子引之於或問,末端有‘若父之臣與父之政,有不善而不改,則是成其父之惡耳。惡得為孝哉’二十七字。
又小注南軒曰:孟莊子所以不改,意其事雖未善,而亦不至於悖理害事之甚歟!
按大全曰:莊子乃獻子之子。獻子,賢大夫,其臣必賢,其政必善。莊子之賢不及其父,而能守之,終身不改,故夫子以為難。蓋善之也。此臨川鄧丈元亞説,諸家所不及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