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莊子之孝章】
不改父之臣與父之政。
或問 范吕蓋嫌於元祐之改熙寧也,故不及道其常,而遽以變為正也。此雖君子之過,然心一有偏而其不可掩者如此。范氏曰:父不義,子不可以不争;父不善,子不可以不改,道之常也。親之過小不可於改,親之過大不可不改也。若天子不改而失天下,諸侯不改而失其國,大夫不改而失其家,雖莊子之孝,亦不可為也。○吕氏曰:人之孝,三年無改於父之道而已。孟莊子終身不改,故為難能。難能者,稱其善而不許其過之詞。
大全 孟莊子所以不改,意其事雖未盡善,而亦不至於悖理害事之甚與。莊子乃獻子之子。獻子,賢大夫,其臣必賢,其政必善。莊子之賢不及其父而能守之終身不改,故夫子以為難,蓋善之也。此臨川鄧丈元亞説諸家所不及也。論敬夫論語説。
語類 ‘孟莊子之孝’,其他只尋常,這個則不可及。蓋獻子〔自〕賢,渠卻能用父之人,守父之政而不變,夫子所以稱之。端蒙。○問:‘孟莊子之孝,當然事,何以為難能?’曰:‘為是人多不能,所以為難。然若用人立政未是,〔又〕不可以不改。’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