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我問三年之喪章】
宰我問短喪。
精義 謝氏曰:此乃問喪禮于夫子,非予自執喪而短之也。○楊氏曰‘三年問曰“至親以期斷”,“天地則已易矣,四時則已變矣,其在天地之中者,莫不更始焉,以是象之”,而三年者,“加隆焉耳”。當是時,謂至親以期斷,豈獨宰予而已哉’云云。或問:‘宰我於三年之喪,猶有疑問,何也?’曰:‘此其所以為宰我也。凡學於孔子者,皆欲窮究到無疑處方已。雖被深責,所不辭也。’又曰:‘宰我問三年之喪,非不知其為薄也,只為有疑,故不敢隱於孔子。只此無隱,便是聖人作處。’
或問 謝楊説辨誤見小注。
語類 問:‘“宰我問三年之喪”,為自居喪時問,或為大綱問也?’曰:‘必是他居喪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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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壞樂崩。
或問 洪氏所謂禮壞樂崩之意亦善,洪氏曰:禮樂之實,乃自事親從兄而出,宰我輕所重而惜其末,故夫子推本以告之。然亦有所未盡。蓋禮樂無所不在,喪固有喪之禮矣,惟樂為無所用於喪者,然當喪而不樂,是乃樂之所以為樂也。若當喪而玉帛陳焉,鍾鼓作焉,則其壞禮而崩樂也,益以甚矣。然其言之失,有不待言而喻者,故夫子不之答,而直以不忍之端告之。
鑽燧改火。
日知録 古(之)〔人〕[1]用火必取之於木,而復有四時五行之變。素問黄帝言:‘壯火散氣,少火生氣。’季春出火,貴其新者少火之義也。今人一切取之於石,其性猛烈而不宜人,疾疢之多,年壽之減,有自來矣。’
‘食夫稻’云云。
存疑 ‘食夫稻,衣夫錦’是説期年外就食稻衣錦也。聖人意謂子説‘期可已矣’,如今期年之後,使汝就食稻衣錦,於心安乎?此便是短喪也,注解止至‘小祥’可見。蒙引謂‘食稻衣錦,是説自既殯起至小祥’,此説未是。宰予既説‘期可已矣’,則期年之内,豈不知不可食稻衣錦,聖人又何待問之?
發其不忍之端。
或問 李氏之説有功。李氏曰:齊宣王欲短喪,孟子謂公孫丑亦教之孝弟而已,言非徒告之以短喪之不可,當示之以孝弟之真情,使知其所由來也。○餘見上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