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仁】
‘不仁者不可以久處約’章
問:‘安仁則一,惟聖人可以當之。謝氏乃以顔閔言之者,何也?’曰:‘顔閔知此味,猶未到安處,故曰“非顔閔以上,不知此味”,非以顔閔為已到安處也。’
‘惟仁者能好人’章
問:‘游氏曰“好善而惡惡,天下之同情”,與為政篇“舉直錯枉”章謝氏所謂“天下之至情”下語不同者,何也?’曰:‘同情,以衆人與仁者之所同而言也;至情,以好善、惡惡之本情對好惡、惡善之失其正者而言也。’
‘苟志於仁’章
問:‘此章不曰“志於道”,而必曰“志於仁”,何也?“士志於道而恥惡衣惡食”章不曰“志於仁”,而必曰“志於道”,何也?’曰:‘中庸云“修身以道,修道以仁”,道是汎説,仁是切要底。故志於道者未必無惡,而必志於仁者無惡,所以此章曰“苟志於仁,無惡也”。若夫不恥惡衣惡食等事,不必志於仁,苟志於道者,皆可以能之,故曰:“士志於道,而恥惡衣惡食者,(不)〔未〕足與議也。”言各有當也。’
‘富與貴是人之所欲’章
問:‘富貴“不以其道得之”,若是求之而得之者,則非可與論於不處者也。此則當以不求而自至者言之也耶?’對曰:‘“不以其道得之”,不必泥看於得字。凡不義之富貴,皆可曰“不以其道得之”,何必以“不求而自至者”為言耶?小注朱子曰,“富貴,不以其道得之”,“如‘孔子主我,衛卿可得’之類”。以此觀之,不必以已得者言之也。凡係得之不以其道者,皆不可處也。孔子之不主於彌子瑕,即是“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何待已得而後,方可論不處耶?’曰:‘然。’
‘我未見好仁者’章
問:‘惡不仁者,只曰“不使不仁者加乎其身”亦足矣,而必加“以其為仁矣”者,何也?’曰:‘若只曰“不使不仁者加乎其身”,則所謂不仁者嫌於謂不仁之人,而未可知其為不仁之事也。且惡不仁,非但惡不仁而已,由其誠於為仁,而能惡不仁如此也。只曰“不使不仁加乎其身”云爾,則但見其能惡,而未見其為仁也。此正二字相須處。’
問:‘注又“嘆人之莫肯用力於仁也”,於何而見其有此義也耶?上文“我未見力不足”者,正所以嘆人之莫肯用力也。然此則文勢倒錯,必不以此段之意覼縷於下文也。“蓋有之矣,我未之見也”,此則屬於不敢終以為易,而未見有“又嘆”云云之意也。’曰:‘上文“我未見”,固是嘆人之莫肯用力,而下文“我未之見”,亦是嘆人之莫肯用力也。世間固不容無欲進而不能者,則此其所以不敢終以為易。而但如此之人亦無由得見,則人之肯用力者之難得,又可見矣。我雖偶未之見,而既至今不得見,則其肯用力者之難得有如是矣。集注之精詳纖密,於此可見。’曰:‘然則上文為既嘆人之莫肯用力,故下文下又字耶?’曰:‘此又字當連“不敢終以為易”看,不當連大文之上文看。’
‘人之過也,各於其黨’章
問:‘注“過於愛、過於忍”之過字,是過失之過耶,是過不及之過耶?’對曰:‘是過失之過也,即大文過字也。若曰過不及之過,則是愛與忍乃君子、小人之所同,而特有過於此、過於彼之分耳,於“各於其類”之義恐有相悖也。’曰:‘厚、薄下失字,愛、忍下過字,何也?’對曰:‘厚、薄以事言,愛、忍以心言。事當言失,心當言過也。’曰:‘先言厚、薄,而次言愛、忍,何也?’對曰:‘凡文字言語,必先其面目之最著者,而次又推類而言之,或泝本而言之。此處厚薄二字最先着緊,而人皆可言者也。至於愛忍二字,則即自此推言之,因其事而泝其心者也,故先後如此矣。’曰:‘然。’
‘吾道一貫’章
問:‘“吾道”之吾,與“異端”為對耶?是“浩然之氣乃吾氣”之吾耶?’曰:‘當以“乃吾氣”之吾看過矣。’
問:‘“盡己之謂忠,推己之謂恕”,如大學正心、修身是忠,齊家以下是恕。若以此移就“一貫”上説,則亦可以“盡己、推己”分屬於“一本、萬殊”耶?’對曰:‘盡己、推己,所以釋忠恕之本旨也。移就“一貫”上説,則忠當誠字,恕當其用。集注所謂“自此之外,固無餘法”,指一誠字而言,是應忠字;“亦無待於推”,是應恕字。若以八條目之分屬忠恕,而於此欲一例説去,則恐不可也。’
問:‘“中心為忠,如心為恕,於義亦通”,必著“於義”二字者,何也?’曰:‘“盡己之謂忠,推己之謂恕”,若於此下連書“中心、如心”之訓誥,則但曰亦通為可。而今以“盡己、推己”借明“一貫”之義,又以“中心、如心”備一義於其末,故曰“於義亦通”,言於“一貫”之義亦通也,非為忠恕而發此訓誥故也。’
問:‘“以己及物,仁也;推己及物,恕也,違道不遠是也”,“違道不遠”只屬恕字,而上文並言仁字,何也?’啓濬曰:‘道即仁也。違道不遠四字,當並合仁恕看。’先生曰:‘太巧,恐非程子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