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氏】
‘季氏將伐顓臾’章 治國事。
問:‘“危而不持,顛而不扶”,此句夫子所以引用者,其意如何?’曰:‘危持、顛扶,固是相者之事,而彼反不能焉,是與二子為季氏之相而不能救其過一般,所以引來説了。且與下文所云“邦分崩離析而不能守”,自然相應。’
問:‘“舍曰欲之”,似指冉有而言。冉有既曰“吾二臣者皆不欲”,而又曰“顓臾固而近於費”云云,則所謂“吾不欲”者,非其本意也,故夫子責之如是耶?’曰:‘此必指季氏而言也。’曰:‘然則上文何以有“夫子欲之”之語耶?彼云“夫子欲之”,而此云“舍曰欲之”,上下語勢得無逕庭否?’曰:‘“夫子欲之”者,只是欲伐而已;“舍曰欲之”之“欲”字,以貪其利而言,所指各有不同矣。’
問:‘“和無寡”之“和”。’曰:‘此“和”字出於“均”。蓋上下平均,各得其分,自然和説而無乖戾之患矣。’
問:‘“遠人不服而不能來也”,此遠人蓋指顓臾,則豈夫子欲使季氏修文德以來公家之臣耶?’曰:‘夫子恁地説來,只是責二子之助伐而已。此等處活看可也。’
‘天下有道’章 平天下事。
問:‘十世、五世、三世,歷言諸侯、大夫、陪臣而不及於天子,如何?’曰:‘當是時也,上自諸侯,下至陪臣,僭亂極矣。夫子此言定為此輩而發,要使他知所戒懼也。至若禮樂征伐不自天子出,於天子之衰微可知也。然是不可與犯分促亡者,同指其世數而言之也。且以先王制刑之意論之,則常責其在下者,不責其在上者,故有不孝不悌之刑,而無不慈不友之刑。此章只言諸侯之失而不及天子者,亦此意也。’問:‘於陪臣别説“執國命”,何也?’曰:‘陪臣,如陽虎之類,雖擅國命,亦不能為三家雍徹、季氏八佾之事也。’
‘禄之去公室’章 治國事。
‘益者三友’章 修身事。
‘益者三樂’章 修身事。
問:‘驕樂、佚遊、宴樂,固在常人之情所可樂者。而至於節禮樂、道人善、多賢友,此三者亦何為可樂者耶?’曰:‘人性本善。性則理也,心存則理得,理得則於事物之所當然無不自然融合。夫禮樂,自是中和之理也。人之善即事之合乎理者,而賢友則又是保此理、有此善,而其善將及於我者也。三者皆理之所付,而吾之心性不喪其本善,則自然喜悦而有順無疆也。常人之所以不能樂此者,喪其本然之善而累於形氣之私故也。本善既喪,形氣為累,則所謂驕逸、宴樂,即不期樂而自樂。把這人慾認作天理,所謂“聖人仁義禮智為元亨利貞,衆人意必固我為元亨利貞”,循環無窮,不能自已,雖其公私之别,而樂之則一也。’又問:‘二者之樂雖甚相反,而其幾只争毫釐。學者要使此心常樂此而不樂彼,如何用功則可也?’曰:‘只有窮格一事。然不能篤實懇惻,赤心為己,則無緣志立。志既不立,則於意所便安處未免係着。情蕩益熾,其性遂至牿亡,雖當天理可樂之事,而都無樂意思生出來,是豈性之罪哉?故學者先以為己立志,然後可以窮事物之理,致吾心之知。物理格而吾心致,則自然樂治心之事,自然樂稱揚人之嘉言善行,自然樂麗澤講劘之益。如孟子所謂“樂則生矣,生則(烏)〔惡〕可已也,(烏)〔惡〕可已,則不知足之蹈之、手之舞之”,此所謂中心喜好之也。然意難形容,味難畫出。譬如膏粱、芻豢,雖剩説他可口之味,而不[1],則無以真知。公試一咀嚼了,則自然有樂意,真知其味之無窮矣。’
論‘樂道人之善’。先生曰:‘人有三品,見人之善而中心喜好者,是自家實有其善故也。雖未及中心好之,而然且稱道者,是自家欲為善而强勉者也;其不樂稱道者,是自家全無其善者也。嘗以此三者試之於人,益信其必然矣。’聖源。
‘侍於君子’章 修身事。
問:‘勉齋曰“言有及、未及者。或數人侍坐,長者當先言,不言則及小者”。此説如何?’曰:‘以文勢觀之,不須言與人並坐,只謂自家侍坐之際,君子言及於己,然後對之;若未及而言,則有乖於不問不對之義,故謂之躁也。若勉齋之言,亦自是餘意。’
‘君子有三戒’章 修身事。
問:‘“三戒”之隨時不同。’曰:‘少陽易感,血氣未定,則其傷也必至,故戒之必於色;年紀壯丁,氣力充滿,則必生好勝之心,故戒之必於鬥;至於老也,志氣頽惰,歉然有餒,如天地之氣至那秋冬,便自收(莊)〔藏〕[2]了,所以於見得之際,不復思義而必欲斂而有之,故戒之必在得。此皆以重處言之,非謂少之時,一向無鬥争之心,及其壯也,一向無男女之欲也。惟老者,則戒色,戒鬥,自為歇後,而所可戒者,貪得為甚也。’又曰:‘近世士夫頗以名節自勵,到老便一倒放了。古人所云保晩節難,正謂此也。’又曰:‘以澹庵之志操,猶未免在色之計。朱子所謂“十年湖海一身輕,歸對黎渦卻有情”者,蓋譏澹庵而作。又以“虎尾春冰寄此生”之語自戒焉,於此尤可見聖人垂戒之意矣。’又曰:‘狠無求勝,最是難事。’又曰:‘人到那戒得之年,常以曾子啓手足之意存諸心,戰戰兢兢,到得死後知免,庶乎其可也。’
‘戒之在得’一句,尤不可輕看。人於小小辭受之際,到可以受、可以無受處,最難十分得中。聖源。
問:‘義理論卞之際,或厲聲色以争之,亦可謂鬥耶?’曰:‘雖與常人之争鬥有異,而此亦為血氣所使而然也,安可謂之非鬥耶?’聖源。
‘君子有三畏’章 修身事。
問:‘畏天命。’曰:‘天命蓋吾心所具之理,是得於天而所以為人者也。此理一違,則人不得為人,而幾希於禽獸矣。故能真知其可畏之實,則幽獨之中、隱微之際,常若上帝之臨,如神明之在傍,不敢有一念之怠忽、一息之間斷矣。’又曰:‘知天命之可畏,故能尊其德性。尊與畏,其義一也。’
問:‘畏大人,畏聖人之言。’曰:‘大人是有德、有位、有年者。德是天德,位是天位,壽是天壽,則此三達尊,皆天理之所存也,故畏之。聖人之言又天理之所以載者,則知天命者,其可無畏之之心乎?’
問:‘侮聖人之言。’曰:‘後世好為博弈者,輒引夫子所云“猶賢乎己”之類,皆是侮聖言者也。’又問:‘“侮,戲玩也”云者,如何?’曰:‘且如倡優之人,無不知周易、詩、書、庸、學、論、孟等文字而胡叫拍頭而誦説之。似此貌樣,定所謂戲玩也。學者衣先王之法服,道先王之法言,而若有人僇辱之,曰爾倡優也,即必怫然而怒矣。然而考其歸,則不幾於倡優之戲玩聖言也者鮮矣,可不懼哉?’
‘生而知之’章 格致事。
問:‘上言“生而知之”,其下則曰“困而學之”。其不曰“困而知之”,而曰“學之”,何也?’曰:‘下文將言“困而不學”,故如是為言耳。’曰:‘然則“困而學之”,此“學”字帶知意思耶?’曰:‘困學之人未必皆至於知,其間自有力行而知者,而亦有不力行而不能知者。則此云“困而學”者,蓋指困而向學者言之,不必與中庸所云困知同看矣。’曰:‘此章三言,重在何句?’曰:‘生而知之(之)者,尚矣,無可論;學而知之者,亦中人以上之資,而學之無難矣;人之資質最多中材以下,而此等人常諉於氣質之庸下,不肯進學。故聖人必為之等列,以為雖非生知、學知,而苟能困而學之,則亦可以為次。至於困而不學,然後始為下民。“困而學之”一句,最是示人着眼處也。’
‘君子有九思’章 格致事。
問:‘視思明,聽思聰。’曰:‘人有此耳目,即有此視聽者,氣也。所以視聽者,理也。理是十分恰好底,無一毫欠闕,則視聽之十分聰明,自是本然之理也。聖人清明純粹,全其本然之理,故不待思慮而視自然十分明,聽自然十分聰。惟衆人則為氣稟所拘,物慾所蔽,不能全其至聰至明之理,故視焉矇矇,聽焉憒憒矣。然其本然之理,則未嘗以拘蔽之故有所虧損。況目之能視,耳之能聽,固其官也,而所以管轄者心也。苟能專一其思慮,澄清其物累,則私慾融化,天理瑩澈,視之而無不明,聽之而無不聰矣。’
問:‘“色思温”與九容之“莊”不同,何也?’曰:‘所言各一其義。温属仁,莊属義。仁者,天地生物之心而人得以生,故温即仁之意味也。詩曰“有物有則”,温即色之則也。然儼若思時,又不是一向温了。蓋必陰陽合德,而後其德不偏,故玉藻則又説“莊”。以聖人温厲之義觀之,可驗。’
問:‘“疑思問,忿思難,見得思義”,此三句與上文六思語意不同。’曰:‘固如此。然這一個各有這一個道理。蓋有疑則問,自是疑底道理。忿則有難,亦是理之當然。又思難,而後可以懲忿。見得則於其辭受之間各自有裁制合宜底道理。要之,語勢略異而義則同也。’
‘見善如不及’章 修身事。
問:‘“隱居以求其志”,所謂求志者,是理會那成己底事?抑成物底事?’曰:‘朱子释之以“求其志,守其所達之道”。道者,即人所以為人之道。所謂理也,内而仁義禮智,外而日用彝倫之間,無非此道理。物之道無異於人,人之道無異於己,故成己成物自是一串物事。然理不能自立,必付於氣。故氣常用事,而理或不能為主。若未能管攝他氣,則鮮不為外物之所奪矣。心雖具衆理、主一身者,而若其澎漲處,則志也。故率是氣,則惟志能焉。志一立焉,則氣遂以聽命,而萬善之理無不粲然於一心之中矣。但其稟質所拘,物慾所蔽,而一個志易被撓奪。故心常念念不忘,惟恐失之,然後心存而理得,庶可保守此成己成物底道理,此所謂求之也。此“求”字,與“求放心”之“求”一般。而其曰“隱居以求”者,以其未達也,故曰守其道而已。及乎達而行其道也,亦不過行其所求之志也。要之,志與道非兩件物事,只是合内外而言也。’
上文先言‘吾見其人’者,歸重見人而言。下文先言‘吾聞其語’者,歸重聞語而言。
‘齊景公有馬’章 格致事。
問:‘必言“死日”之義。’曰:‘對下文“于今”而言也。’又問:‘必稱齊景公者,何也?’曰:‘景公,當時之君而夫子親見之故也。’
‘陳亢問於伯魚’章 齊家事。
問:‘“亦有異聞”之“亦”字。’曰:‘只是語辭。諸君莫理會恁地閑漫,字義須向“不學詩,無以言”;“不學禮,無以立”,與夫學詩則能言,學禮則能立,究得其所以然之理,方於自己身上有益耳。’
‘邦君之妻’章 格致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