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04_172衛靈公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04_172衛靈公

【衛靈公】

凡四十一章。
【一章】*
或問 靈公問陳,而夫子遽行,何也?曰:為國以禮,戰陳之事,非人君所宜問也。況靈公無道,夫子固知之矣,特以其禮際之善,庶幾可與言者,是以往來於,為日最久,而所以啓告之者,亦已詳矣。乃於夫子之言一無所入,至是而猶問陳焉,則其志可知矣,故對以未學而去之。然不徒曰未學而已,猶以俎豆之事告之,則夫子之去,蓋亦未有必然之意也。使靈公於此有以發悟於心而改事焉,則夫子之行,孰謂其不可留哉?故史記又云‘明日,與孔子語,見蜚雁,仰視之,色不在孔子孔子遂行’,則是夫子之行,又以禮際之不善,而決不專於問陳一事也。夫子既行,而靈公卒,衛國大亂,俎豆之對,其旨遠哉?○曰:諸説如何?曰:尹氏得之。范氏所引‘知其不可為而為之’,亦前篇之失也。謝氏之説,亦非夫子去之意。蓋以兵而言,陳固兵之末;以治道而言,則兵又治道之末也。夫子去,乃以其不問治國安民之事而問軍旅,非以其不善戰而問兵之末也。楊氏之説亦非是。俎豆固有司之事,然君子於禮亦未有舍俎豆而能行者,況此又孔子之謙辭,非以為禮之末而以對夫軍旅之末也。使靈公孔子之對而問禮焉,則其本末無不舉矣,豈必專以其藏於器者而求夫天下之至賾哉?且賾雜亂也,亦非隱奥之義。○固窮之【眉批】 ‘固窮之’‘之’字他本作‘二’。説,孰是?曰:以文言之,則舊説安;以理言之,則説勝。然曰‘固有窮時,而不若小人之濫’,則程子之意亦在其中矣。〇曰:以子路愠見言之,則安知其不如程子之説,以救子路之失乎?曰:固有窮時,則不必愠也;窮斯濫,則不可愠也。是亦不待必如程子之説,而後可以救子路之失矣。○諸説如何?曰:説意善而語不精。謝氏不欲以子路之愠為不能安貧,而以‘惡上下之無交’為言,又謂‘知此則窮達不在我’者,皆失之過也。氏皆以‘窮斯濫’為夫子戒子路,有以見聖人謹微之意。然楊氏委曲詳盡,侯氏切直簡當,又各有所長也,讀者宜深味之。
精義 明道曰:明日遂行,言語不相投也。○范氏曰:靈公問陳,則其志可知也,故對之。明日遂行。夫子豈不知靈公之無道而入其國?如靈公猶足用為善也,況不為靈公者乎?知其不可為而為之,亦不為苟去,此聖人之行也。○謝氏曰:善戰者不陳。陳,兵之末也。若致天討,無敵於天下,蓋將有征而無戰,何陳之有?○楊氏曰:不用禮,詩人知無以固其國,則為國以禮,軍旅非所問也。俎豆,器數而已,禮之末也。陳亦軍旅之末,故問陳以是對。曾子曰‘籩豆之事,則有司存’,蓋儀章器數,祝史之事,有司之職也,宜非君子所有事者。然禮藏於器以為用,而天下之至賾存焉。使靈公聞是而究其説,則循而達之,斯知所以為禮矣。聞而莫之省,則知其不足與有為也,故明日遂行。與孟子齊宣王齊(威)〔桓〕[1]晉文之事同意。○尹氏曰:‘衛靈公,無道之君也。復有志於戰伐之事,故答以未之學而去之。’伊川曰:‘君子固窮,固守其窮也。’○范氏曰:君子身有窮,而道不可窮,故困而不失其所亨。‘小人貧斯約,富斯驕’,困則必屈其志,窮則不安其命,故‘窮斯濫矣’。○謝氏曰:子路尊聖人,惡夫上下之無交也,是以愠見。夫子謂汝以修德而名達乎?所以異於人者,特固窮而不若小人之斯濫也。知此,則窮達不在我矣,何窮之有?○楊氏曰:疑君子之不窮,則無命。無命,則僥倖之心生,故窮則濫。○侯氏曰:子路之愠見,不受命者也。苟不受命,窮斯濫矣。○尹氏曰:君子之窮也,則守道而不變,小人則無所不至矣。
【二章】*
或問 二章之説。曰:聖人生知,不待多學。子貢以己觀夫子,故以為亦多學也。夫子以一貫告之,此雖聖人之事,然因己以告子貢,使知夫學者雖不可以不多學,然亦有所謂一以貫之,然後為至耳。蓋子貢之學固博矣,然意其特於一事一物之中,各有以知其理之當然,而未能知夫萬理之為一,而廓然無所不通也。若是者,雖有以知夫衆理之所在,而汎然莫為之統,其處事接物之間,有以處其所嘗學者,而於其所未嘗學者,則不能有以通也,故其聞一則止能知二,非以億而言,則亦不能以屢中,而其不中者亦多矣。聖人以此告之,使之知所謂衆理者本一理也,以是而貫通之,則天下事物之多,皆不外乎是而無不通矣。〇曰:子貢之聞是言也,亦將何所致力而能一以貫之耶?曰:子貢之學至是,其於衆理之萬殊者,固已深知而洞曉矣,其所欠者,猶未知是萬之為一耳,故夫子當其可告而告之,使其聞之,則亦脱然喻向者之萬殊,為今日之一致而無疑耳。豈容至是而復用力以求其所謂一,而夫子亦豈不待其可告而浪語之哉?其於曾子亦以其隨事力行之已熟而告之,使之知此所行無非一理,而曾子以忠恕言之,其所謂忠者,則一也;所謂恕者,則一所以貫乎事物之間者也。(然)此章之指,蓋亦如此,而子貢未能有以明之。然所謂一者,則理而已;其所以貫,則是理之行乎事物之間而無不通者也。其所指而言者雖或不同,然豈有二致哉?諸説皆善,但皆有以博為病之意,而侯氏為尤甚。蓋既謂之聖人,則不可以學言;既曰窮理,則不可謂何用多學也。其語意之間自相牴牾蓋如此,是蓋不察乎所謂一者,固所以該乎萬;若無所謂萬者,則其為一也,亦將何以貫為哉?孟子曰‘博學而詳説之,將以反説約也’,此正學者之事也。楊氏之説則善矣,然其引顔子之意為説,不若但引孟子之言之為當也。
精義 范氏曰:子貢之學,病在於博而不能守約也,故夫子問以教之。子貢以己觀夫子,則誠以為多學而識之矣,故曰然。然其知足以知聖人,多學而識之,未足以盡夫子之道,必有其上者,故又曰‘非與’。夫子知其可以語上也,故又曰‘非也,予一以貫之’。曾子守約,有受道之質,故夫子直告之曰‘吾道一以貫之’。至於子貢,則先攻其失,而後語以至要也。○謝氏曰:仁者見之謂之仁,知者見之謂之知,人不能徧觀而盡識,宜其以為多學而識之也。然孔子豈務博者哉?如天之於衆形,匪物物而雕刻之也,故曰‘吾道一以貫之’。‘德輶如毛,毛猶有倫。上天之載,無聲無臭’,至矣!○楊氏曰:子貢蓋嘗博之以文矣,至是欲約之,故告之以此,然亦當其可也。○侯氏曰:聖人之學,窮理盡性以至於命,一貫而已,何用多學哉?子貢初疑而終喻,故夫子告之曰‘予一以貫之’。○尹氏曰:子貢之於學,不及曾子也如此。孔子曾子‘一以貫之’,蓋不待其問而告,曾子復深喻之曰‘唯’。至於子貢則不足以知之矣,故先發其問曰:‘女以予為多學而識之者與?’果不能知之以為然也,又復疑其不然而請焉,方告之曰‘予一以貫之’。雖聞其言,而不能如曾子之‘唯’也。
【三章】*
或問 ‘知德者鮮’之説。曰:史記以此連上章,為一時之語,然則以之大夫、子路之愠見、子貢之疑於多學,皆為未知德也與?諸説惟范氏近之,而其意似專指之大夫也。諸説多謂知德為自知其德,而以食不知味為説,若是則曰知道可矣,何知德之云乎?既曰德,則乃己之所得也,豈有己既得之而反不知者哉?侯氏所謂‘知德則知道’者,語尤倒置,不知其所謂道、德者,如之何而别之也?豈其陷於老子‘失道而後德’之言而不自知也耶?
精義 范氏曰:德者,自得於内而不願乎人知也。揚雄曰:‘我知,為之;不我知亦為之,厥光大矣。必我知而為之,光亦小矣。’子路以君子有窮,至於愠見,是修身而必欲我知也,故曰‘知德者鮮矣’,所以責而進之也。○謝氏曰:人莫不飲食也,鮮能知味也,知德者鮮故也。○楊氏曰:人不知德,則無以入德,故貧則怨、窮則濫,言此以救子路愠見之失。○侯氏曰:君子而知德,猶飲食而知味也。飲食而知味,惟易牙能之,故曰:‘,知德者鮮矣。’知德,則知道矣。○尹氏曰:知德者鮮,所謂終身由之而不知其道者衆也。
【四章】*
或問 恭己之為聖人敬德之容,何也?曰:純敬不已,無事乎操修,自外觀之,見其恭己而已爾。○其無為而治之道,何也?曰:若是者,不言而信,不怒而威,有不知其所以然者也。○諸説如何?曰:范氏以‘用人’為説,吕氏以‘體信達順、與人為善’為説,楊氏以‘奉天’為説,固皆善矣,而夫子之言未及乎此也。自古帝王之為治,蓋亦莫不然者,夫子何獨於而稱之乎?故詳味夫子之言,則此章之説,氏得之為多,而謝氏説,又見其所以獨言之意,雖若與侯氏小異,然合二説而觀之,則知其時事、心迹無一不然,而足以見聖人之言蓋非偶然而發矣。〇曰:以書傳考之,之為治,朝覲、巡狩、封山、濬川、舉元凱、誅四凶,非無事也,此其曰無為而治者,何耶?曰:即書而考之,則之所以為治之迹,皆在攝政二十八載之間。及其踐天子位,則書之所載,不過命九官十二牧而已,其後無他事也。雖書之所記簡古稀闊,然亦足以見當時之無事也。〇曰:若是,則其治也,乃時事之適然,而非恭己之效也,奈何?曰:因其時事之適然也,而又恭己以臨之,是以其治益以長久而不替也。若後世之君,當無事之時,而不知聖人恭己之道,則必怠惰放肆,宴安鴆毒。而其所謂無事者,乃所以為禍亂多事之媒也。
精義 范氏曰:聖人酬酢天下萬事之變,其中心實無為也。咎繇而相之,如天運於上,而寒暑各司其序,故‘恭己正南面而已矣’。○吕氏曰:體信達順,德孚於人,從欲以治,則四方風動;與人為善,則人效其能,夫何為哉?君猶心也,天下四體也,‘仁義禮智根於心。其生色也,睟然見於面,盎於背,施於四體,四體不言而喻’,其是之謂與?○謝氏曰,揚子曰:‘襲之爵,行之道,法度彰,禮樂。闕[2]。垂拱而視天〔下〕民之阜也,無為(也)〔矣〕。[3]’○楊氏曰:惇五典,庸五禮,章五服,用五刑,皆天也。何為哉?恭己奉天而已。○侯氏曰:篤恭而天下平,夫何為哉?○尹氏曰:聖人之治天下,豈事事而為之哉?‘恭己正南面而已矣’,其治天下之道畢矣。
【五章】*
或問 五章諸説如何?曰:程子於此無所解釋而微發明其意,或借其語以明學問之大概,故承其説者多所謬誤。如此章問答行字之意,皆猶曰‘不行於妻子’之‘行’爾。氏乃皆以為‘身不行道’之‘行’者,非也。説‘道無往而不可、所見無非道’之云,亦虚矣。又曰‘使子張從外而入’者,尤非是。夫忠信篤敬,豈從外而入者哉?獨其論‘子張之學,外有餘而内不足’者,得之耳。謝氏‘焄蒿悽愴’之説,亦過之;‘參倚’之説,與楊氏語雖不同,而意實相似也。若以為别有一物恍恍惚惚,似有形象而往來乎心目之間,蓋源於程子所謂‘所見何事’者。然本文之意,不過若曰‘坐則見於牆,食則見於羹’爾。程子亦姑欲以此發學者之疑,而以‘何事’言之,則固未離乎忠信篤敬之間,而其意初不若是之怪誕駭人也。今曰‘忘之不可,不忘不可’,既出入乎佛之間,其曰‘正心誠意,必有事焉而勿正,心不下帶而道存’者,亦但為頃刻之間頓整精神,檢攝念慮,以博取其所謂似有形象者耳,是亦出於近世異端之餘論,豈大學、孟子與此章之本意哉?尹氏比諸説最為平實,然‘拳拳服膺’之説,以言其所以至於見其參前倚衡者則可,直以是為參前倚衡之事則不可。蓋拳拳服膺者,不忘乎忠信篤敬也;參前倚衡,則服膺之熟而自不能忘乎是耳。抑夫子此言,正欲發明忠信篤敬必積累久遠而後有成功,非可以一朝一夕僥倖倉卒而冀其效也,其旨深矣。
精義 伊川曰:‘立則見其參於前也,在輿則見其倚於衡也,然後可以祈益。’又曰:‘立則見其參於前,所見者何事?’更有一段在子張篇‘博學而篤志’章。○范氏曰:‘言忠信,行篤敬’,則不離於道。道無往而不可,故遠則蠻貊,近則州里,坐立登車,莫不見之;造次顛沛,無須臾離,則所見無非道也。子張之學,外有餘而内不足,故必敷陳以告之,使之自外而入也。○謝氏曰:言忠信,言斯有物;行篤敬,行斯有常。雖之夷狄,不可棄也,故‘蠻貊之邦行矣’。‘言不忠信,行不篤敬’,則同於無物,與焄蒿悽愴無異,倀倀然無地可履,故‘雖州里行乎哉’。‘立,則見其參於前;在輿,則見其倚於衡’,此教以忠信篤敬之道也。道也者,忘之不可、不忘不可,惟正心誠意,‘必有事焉而勿正’,心不下帶而道存者得之。當職疑。在前在衡時,豈有物參倚也?○楊氏曰:見其參於前倚於衡,必有事焉之意。其者,指物之辭。所謂其者果何物也?學者見此而後行,則無入而不得矣。○尹氏曰:見其參於前倚於衡,拳拳服膺之意。子張於忠信篤敬有未盡焉,書諸紳,則欲事斯語也。
【六章】*
或問 ‘尸諫’之説。曰:按家語,‘衛靈公不用蘧伯玉而任彌子瑕史魚諫不從,將卒,命其子曰:“吾生不能正君,死無以成禮,宜置尸牖下。”其子從之。靈公弔而問之,子以父言告,公曰:“是寡人之過也。”遂命殯於客位,而進伯玉退子瑕’。此其説也。○諸説如何?曰:楊氏至矣,然學者亦當知伯玉所以如此,蓋其德性深厚,循理而行,自然中節,初非規規然務為緘默,而預為可以卷懷之計也。范氏大意得之。謝氏所謂愛君者,善矣,然專以明哲保身為説,則亦有所未盡也。夫君子之出處,一於義而已,初非有計較利害之心也。然一不中節,而失於激訐之過,則在己固為未合於義。且雖曰愛君,而或反陷其君以殺臣之罪,其所以不敢過於為直,亦不專為保身計也。侯氏史魚知直而不知權,史魚之事於君臣之正,亦或小失之,非獨不知權而已也。
精義 范氏曰:史魚,一人之行也,故曰直;蘧伯玉,衆可繼之行也,故曰君子。君子,有賢之德業者也。○謝氏曰:蘧伯玉近於‘可以仕則仕,可以止則止’,史魚愛君之意則多,然明哲之所為不如是。○楊氏曰:史魚之直,未盡君子之道焉,故於蘧伯玉曰‘君子哉’,蓋如蘧伯玉而後可免於亂世。若史魚之如矢,雖欲卷而懷之,有不可得也。○侯氏曰:史魚之直,知直而不知權者也。知權,則直在其中矣。蘧伯玉進退之間為君子,則知行藏用舍矣。○尹氏曰:史魚之所處,謂之直可也,然未若蘧伯玉之為君子。
【七章】*
或問 七章之説。曰:諸説多善。但范氏以‘失人’為‘不得其所處’,蓋曰我所以處人者,不得其所耳,而語意不明,讀者不能無疑也。楊氏‘成德、達材’之分,德之與材固有優劣,然其中亦自各有小大之差爾,不可專以德為上而可與言,才為下而不可與言也。此章之説,謝氏庶幾得之,但專以教人為言,則亦大拘而於事理亦有所未盡耳。
精義 范氏曰:失人,則在人者不得其所處矣;失言,則在己者不得其所,當矣,皆非所以為知。孟子曰‘知,譬則巧也’。夫欲不失人與不失言,皆可勉而能也,而況聖人知周乎萬物而道濟天下,豈有一人不得其所處,一言不得其所當者乎?○謝氏曰:可與言而不與言,則後知何賴於先知;不可與之言,則强聒而不受,不知者則必有一於此矣。○楊氏曰:中人以上不與之語上,則失人,非成德也;中人以下與之語上,則失言,非達材也。灼知人才之上下,非知者其孰能之?○侯氏曰:樊遲問知,子曰知人。知人則不失人,亦不失言矣。○尹氏曰:知者之於人於言,蓋兩不失之者也。
【八章】*
或問 ‘殺身成仁’之説。曰:程子至矣,尹氏亦為得之,范氏雖不精密,而亦寬博有味。〇曰:然則此章之旨,其詳奈何?曰:仁者,心之德,而萬理具焉。一有不合於理,則心不能安而害其德矣。順此理而不違,則身雖可殺,而此心之全、此理之正,浩然充塞天地之間,夫孰得而亡之哉?○曰:吕氏之説如何?曰:此其意以為,德者吾身之所有,殺其身,則是不私至德也。然而殺身以成仁,則是雖若不私至德,而乃所以私至德也。其語亦大巧矣。〇曰:謝氏之説如何?曰:其曰‘仁人於死生無擇’云者,蓋以仁人惟仁之安,而於死生不見其有苦樂之異,當死則死,非不得已,而捨生以取義也。然但曰‘死生無擇’,則似以仁人之於死生都無所擇,而聽其自然耳。如此,則與釋氏之説無異,而於聖人此章之旨正相反矣。又謂外物亦不足以間之者,則亦有專以心言仁,而不兼於事之弊。若如此言,則之學,亦有外物不足以間之者,而遽以彼為仁,可乎哉?○曰:志士、仁人之分,何也?曰:楊氏之説得之。若侯氏遂以志士為仁人,則非矣。〇曰:其謂‘殺身成仁,義也,非仁也’,奈何?曰:仁義體一而用殊,故君子之於事,有以仁決者,有以義決者。以仁決者,此章之言是也;以義決者,孟子論‘欲有甚於生,惡有甚於死’是也。蓋仁人不以所惡傷所好之體,義士不以所賤易所貴之宜。
精義 伊川曰:‘實理得之於心自别。實見得是,實見得非。古人有捐軀殞命者,若不實見得,烏能如此?須是實見得生不重於義,生不安於死也。故有殺身成仁者,只是成就一個是而已。’或曰:‘“有殺身以成仁,無求生以害仁。”竊謂所利者大,一身何足惜也?’先生曰:‘但看生與仁孰重。夫子曰“朝聞道,夕死可矣”,人莫重於生,至捨之以死,道必大勝於生也。’曰:‘既死矣,敢問大勝處如何?’曰:‘聖人只睹一個是。’○范氏曰:志士者志於道,仁人者主於仁。身之所重者,生也。苟有害仁,則殺身以成仁。況輕於生者,其肯違仁以求之哉?孟子曰:‘生亦我所欲,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揚雄:‘或問衆人,曰富貴生;賢者?曰義;聖人?曰神。’惟賢者能權輕重而取舍之。仁人者,聖人之次也。○吕氏曰:不私至德,以私至德。○謝氏曰:仁人之死生無擇也,志士於死生取義也。方其舍生取義,外物亦不足以間之,故所成者仁。○楊氏曰:孟子曰‘士尚志’,非仁無守也,非義無行也,夫是之謂志士。雖其心未能不違仁,其欲成仁,則與仁人一也。○侯氏曰:志士,志於仁者也,故無求生以害仁,有殺身以成仁。義之當為,計較一生,則害仁矣,故曰仁人求生害仁,殺身成仁,皆義也,非仁也。仁義本無二,學者當於一道上别出。○尹氏曰:志士、仁人,雖於死生利害之際,惟知有仁而已,故殺身以成其德。
【九章】*
或問 九章之説。曰:程子楊氏得之,范氏‘由己、由人’之説疏矣。彼仁賢雖外,而所以友而事之者,獨不由己乎哉?所引中庸‘誠明、明誠’,亦非是。顔淵聞夫子之語而請事焉,固不得為自誠而明矣。若之事,則其本固誠,而下兼衆善耳,非自明而誠也。吕氏以事賢友仁為達仁,則是以己既有仁而達之,非為仁之事也。謝氏專以敬心生為仁,而於觀感切磋之際皆有所略而不道,恐未免乎容易輕率之病。蓋其平日所以論仁者類如此,非聖賢之本意也。
精義 伊川曰:子貢問為仁,孔子告以為仁之資,非極力言仁也。○范氏曰:事大夫之賢者,友士之仁者,推而至於天下之善,無所不取,其仁豈不大哉?顔淵問仁,子曰‘為仁由己’。子貢問為仁,則告以事大夫友士,是由人也。由己者,自誠而明者也;由人者,自明而誠者也。自明而誠者,聖人兼之,故自耕稼陶漁以至為帝,無非取於人者。之為聖,亦必由此,猶工欲善其事,無不先利其器也。○吕氏曰:仁者兼容徧體,不與物共則不達。事賢友仁,達仁之先務與?○謝氏曰:大夫在所尊,而況賢者;士在所禮,而況仁者。事之友之,則必有敬心存焉,如之何仁不自此生也?‘無君子者,斯焉取斯’,謂其有所事、有所友故也。介甫曰:‘事衰世之大夫,友薄俗之士,聽淫樂,視慝禮,皦然不惑於先王之道,難矣哉!’○楊氏曰:‘事其大夫之賢者,友其士之仁者’,輔仁之器,孰利於此?○尹氏曰:欲為仁者,當先擇仁賢而從之,猶工之先利器也。
【十章】*
或問 之改正朔,何以不如時之得其正也?曰:陽氣雖始於黄鍾,而其月為建子,然猶潛於地中,而未有以見其生物之功也。歷丑轉寅而三陽始備,於是叶風乃至,盛德在木,而春氣應焉。古之聖人以是為生物之始,改歲之端,蓋以人之所共見者言之,未有知其所由始也。至於,始以征伐定有天下,於是更其正朔,定為一代之制,以新天下之耳目,而有‘三統’之説。然以言乎天,則生物之功未著;以言乎地,則改歲之義不明,而凡四時五行之序皆不得其中正,此孔子所以考論三王之制,而必行之時也。〇曰:輅為過侈,何也?曰:夫輅者,身之所乘,足之所履,其為用也賤矣;運行震動,任重致遠,其為物也亦勞矣;且一器而工聚焉,則其為費也廣矣。賤用而貴飾之,則不稱物;勞而華飾之,則易壞;費廣而又增費之,則傷財。輅之所以為過侈與?○曰:冕之不為侈,奈何?曰:加之首,則體嚴而用約;詳其制,則等辨而分明,此冕所以雖文而不為過也。之制雖不可考,然意其必有未備者矣。○諸説如何?曰:程子張子至矣。范氏但以為治天下致太平之事,而不察乎夫子所以損益之意,則疏矣。謝氏非使顔子致戒於斯者,猶其論‘是吾憂也’之意。楊氏以此為亦從之意者,蓋以其監二代言之,説見第三篇矣。若尹氏,庶其不失程子之意也歟!
精義 伊川曰:‘三王之法,各是一王之法,故三代損益,隨時之宜。若孔子所立之法,乃通百世不易之法。孔子於他處亦不見,獨於告顔子云“行之時,乘之輅,服之冕,樂則韶舞”,此是於四代中舉這一個法式,其詳細雖不可見,而孔子但示其大法,使後人就上修之。二千年來,亦無人識者。’又曰:‘舉前代之善者,準此以損益之,此成法也。聲使人淫溺,佞人使人危殆,故放遠之,然後能守成法。’又曰:‘行之時,得其正也;乘之輅,質也;服之冕,文也;樂則韶舞,盡善盡美也。問政多矣,惟顔淵然後告之以此。蓋三代之制,皆因時損益,其久也不能無弊。衰,聖人不作,故孔子斟酌先王之禮,立萬世常行之道,發此乃為之兆爾。由是求之,則餘皆可考也。中庸言“三重”,蓋發明此意。’又曰:‘“行之時,乘之輅,服之冕,樂則韶舞”,與從之文不悖。從先進,則為時之敝言之,彼各有當也。’○張子曰:顔回為邦,禮樂制度,不必教之,惟損益三代,蓋所以告之也。法立而能守,則德可久,業可大。聲佞人,能使為邦者喪其所守,故放遠之。○范氏曰:夫子之得邦家,其舉而措之者,蓋將如此,此三王之治天下、致太平之事也。顔子之才足以任此,故以告之。自閔子以下不及也。畏巧言令色,難壬人,堲讒説殄行,故命九官,終之以作納言。然則顔子為邦,何可以不放聲,不遠佞人也?○謝氏曰:為天下以禮樂為本,當因襲帝王之迹而損益之。放聲,如大司樂禁淫聲慢聲;遠佞人,如遷驩兜、放有苗。蓋亂德淫志,不可以作心膂、和民情,非使顔子致戒於斯。○楊氏曰:三代之相因,有所損益而已,後之繼者,雖百世可知也。故告顔淵以是,蓋舉其端使知所損益而已,亦從之意也。○尹氏曰:行之時,乘之輅,服之冕,樂則韶舞’,此可謂百王不易之大法。孔子之作春秋,蓋此意也。雖不得行之於時,然其為治之道,可得而見矣。
【十一章】*
或問 十一章之説。曰:范氏詳矣。凡前三説,皆以事之遠近而言,楊氏以地之遠近而言,合而觀之,則盡矣。
精義 伊川曰:思慮當在事外。○范氏曰:書曰‘制治於未亂,保邦於未危’,亂必生於治,危必生於安。易曰:‘危者,安其(危)〔位〕[4]者也;亡者,保其存者也;亂者,有其治者也。是故君子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亂,是以身安而國家可保也。’○謝氏曰:莫大之禍,亦非一朝一夕之故,慮遠者可以無近憂。古人有見幾於罷醴者,似近之矣。○楊氏曰:邦分崩離析而莫之慮,則季孫之憂,其在蕭牆之内必矣。
【十二章】*
或問 十二章之説。曰:范氏之所推言者得之,而其所謂自克者,不若楊氏。所謂‘無誠心已矣乎’之説,則楊氏不如范氏之為得也。
精義 范氏曰:好德如好色,好義如好利,好賢如好佞,則可謂能自克矣。若此者,夫子歎其終不得見也。○楊氏曰:世之好德無誠心,則孔子知其已矣。
【十三章】*
或問 十三章之説。曰:得之。説甚矣,文仲之賢蓋不至是也。
精義 范氏曰:臧文仲為政於,若不知賢,是不明也;知而不舉,是蔽賢也。不明之罪小,蔽賢之罪大,故孔子以為不仁,又以為竊位。孟子曰:‘不祥之實,蔽賢者當之。’○謝氏曰:所以蔽賢者無他,知保禄而欲以擅之也,是以謂之竊位。○楊氏曰:任國事以旁招俊乂,為職不任其職,非竊位而何?○侯氏曰:事君以人而蔽賢,不得居位之道,竊據之也。
【十四章】*
或問 十四章之説。曰:諸説皆善,而范氏尤詳。獨謝氏之意,若以為横逆之來,反己而不以咎人者,似非此章之指。蓋此章之云責者,乃‘求責’之‘責’,非‘咎責’之‘責’。其意則猶所謂‘責己重以周,待人輕以約’耳,非為横逆而發也。若以横逆言之,則直無責人之理,不應猶以薄責為言矣。其以不能遠怨為未知自愛者,亦不可曉。夫子所謂‘躬自厚而薄責於人’者,乃理之當然;而遠怨者,乃其效耳。非以自愛而厚,薄責於人,以求遠怨也。洪氏之説亦善。洪氏曰:雖責善,義所當責,亦必以自厚為本。
精義 范氏曰:孟子曰‘君子有終身之憂’,‘,人也,我亦人也。為法於天下,可傳於後世,我(猶)〔由〕未免為鄉人(焉)〔也〕,是則可憂也。憂之如何,如而已矣’;顔淵曰‘何人也,予何人也,有為者亦若是’;孔子曰‘君子以義度人,則難為人;以人望人,則賢者可知矣’,此責於人者薄也。成湯‘與人不求備,檢身若不及’,商頌曰‘降不(齊)〔遲〕[5],聖敬日躋。昭假遲遲’,此人君躬自厚薄責於人也。○謝氏曰:惟反己者知無責人之理。至於躬自薄,則厚責於人也必矣。然則不能遠怨者,蓋亦未知自愛故也。○楊氏曰:躬不自厚而責人無己,其取怨也孰近焉?○侯氏曰:不能責躬而責人無己,知其取怨也。○尹氏曰:小人反是,所以多怨。
【十五章】*
或問 十五章之説。曰:氏用舊説,謝氏為一説,集注又有兩説,而其一近蘇氏蘇氏曰云云。惟謝氏莊生過而不悔之論,非聖人本意。他未知其孰是也,讀者求之。
精義 范氏曰,易曰:‘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老子曰:‘為之於未有,治之於未亂。’有國家者,當防微杜漸。若禍難已成,雖聖人亦末如之何也。○謝氏曰:不留情於無所奈何,惟心無滯吝者能之,此其意已極高明。○楊氏曰:不於可為之時為之,則後雖欲圖之,亦末如之何也已。○侯氏曰:天下之事,當防微杜漸於未然之前,故不曰如之何。若至於已然,横流極熾,無可奈何之後,雖聖人亦無如之何矣。故曰‘如之何者,吾末如之何也已矣’。○尹氏曰:事至於無如之何,雖聖人亦無如之何矣。故‘君子思患而豫防之’,蓋謂此也。
【十六章】*
或問 十六章之説。曰:君子羣居,將以講道義進德業也。今終日之間言不及義,則放辟奢[6]侈之心滋;好行小慧,則行險僥倖之機熟,皆非所以存養善心而為造道入德之資也。其自暴自棄至於如此,聖人得不為之深憂哉?難矣哉者,憂其不入於道德而將罹於患害之微辭也。諸説之是非,推此決之可也。〇曰:子以慧為智,而謝氏乃有‘與智相似而不同’之説,何也?曰:慧之為言,固明智之稱也。吾之所言,字之本意也。特所謂小慧者,則不本於義理,而發於計較利欲之私也。謝氏之所譏,以其小者而言之也。然曰‘與智相似而實不同’者,亦非是。所謂智者,固亦不能無大小之辨也。〇曰:‘察慧、才智’之説,如何?曰:察慧,蓋謂以察為明者,非此章之意也。若曰才智,則又質之美而德之正者。尹氏不察夫小者之為病,而欲併是絶之,其失遠矣。
精義 范氏曰:朋友講習,為日不足;羣居,言不及義,則不可與入德;行小慧以為知,則不足與知道,亦難以為君子矣。○謝氏曰:言不及義,則必放辟奢[7]侈;好行小慧,則不可以為大知,其為小人也必矣。小慧與知雖相似,其實不同。○楊氏曰:羣居,言不及義,而欲以察慧為明,非居易之道也。○侯氏曰:‘羣居終日,言不及義’,則為惡而已。又以小慧矜人,則不及於禍亂者難矣。小慧非知也,察慧而已。○尹氏曰:君子義以為質,羣居而言不及之,反以才知為能,難矣哉!
【十七章】*
或問 十七章之説。曰:程子謝氏得之,楊氏尤密。然於‘孫出、信成’二句,不主於義而主於禮,雖其文勢相因有如此者,然亦當歸之於義,文意始完備矣。
精義 明道曰:‘此四句只是一事,以義為本。’又曰:‘敬以直内,則義以方外。義以為質,則禮以行之,孫以出之,信以成之。孫,順也,不止於言。’○伊川曰:君子義以為體,全於義也。禮以行之,孫以出之。孫不必言也。○范氏曰:義以方外也,故君子集義。以義為體,則莫不有法度。文之以禮,故非禮不行。言出於己,悖而出者亦悖而入,孫而出者亦孫而入,故出之必以孫,行之必以信。居之以義,行之以禮,出之以孫,成之以信,則可以為君子矣。人君之道亦然,民之所聽於君者,以其有義也,故當以義為體。治人莫急於禮,人君孫以出之,則天下亦歸之,國無信不立。有此四者,可以為國矣。○謝氏曰:日可見之行,皆義以方外之事,故如質幹然。禮行此,孫出此,信成此。○楊氏曰:‘君子所主者,義而已。義有分宜,儀章品物為之容節,所以行之也。行而不以孫出之,則禮不和;孫而不以信成之,則其為容節也浮文而已。無著誠去僞之道,亦不可行也。四者具,則文質彬彬,故曰“君子哉”。’尹氏曰:‘義,本也。而以禮行之,以孫出之,以信成之,斯可謂君子矣。’
【十八章】
精義 范氏曰:人之病在於不修己而好求人知,故每言此以誨人也。此説或問不論。
【十九章】*
或問 十九章之説。曰:程子得之矣。程子又嘗語朱長文引此章之語而發明之,其意尤切,而精義失之,今見文集,學者可以考也。范氏引‘名譽以崇之’,謝氏列禦寇事,則皆若有未安者。
精義 明道曰:‘君子惟患無善之可稱,當汲汲為善,非求名也。有實則有名,名實一也。若夫好名,則徇名為虚矣。‘如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稱’,謂無善可稱耳,非徇名也。○范氏曰:君子學以為己,不求人知。然没世而名不稱,則無為善之實矣。揚雄曰‘名譽以崇之’,詩曰‘鼓鐘于宫,聲聞于外’。名者,實之賓也。○吕氏曰:論為善之效,則‘疾没世而名不稱’;語信道之至,則‘遯世不見知而不悔’。○謝氏曰:病人之不己知者,則務外,務外者兩失之;不病人之不己知,則務實,務實兩得之。有實必有名,没世而名不稱,無實故也。先王之世,鄉黨閭里為善者多,無行修而譽不聞者,是以名不稱為可疾。後世禮義[8]衰微,始有潛德韜光四十年,人無識者。○尹氏曰:名謂無善之可稱,非求名譽者也。
【二十章】*
或問 二十章楊氏之説,不大巧乎?曰:雖巧而有益於學者,吾是以著之。
精義 范氏曰:君子忠人,故求諸己;小人欺己,故求諸人。求諸己者,自修也;求諸人者,自棄也。故君子之過日損,小人之過日益。○謝氏曰:君子無不反求諸己者,小人反是,此君子小人之所以分也。○楊氏曰:君子雖不病人之不己知,然亦疾没世而名不稱也;雖疾没世而名不稱,而所求者亦反諸己而已;小人求諸人,故違道干譽,無所不至。三者文不相蒙,而義實相足,此亦記言者之意。○尹氏曰:君子無不求諸己,小人反是。
【二十一章】*
或問 二十一章之説。曰:范氏得之。謝氏所謂‘不期於争,不期於黨’者,語涉新奇,無以知其意之所在,恐其直謂不欲其至於是耳。若然,則恐非聖言之本意也。楊氏語意亦疏,蓋崖異未必皆與人争,其所謂和,蓋陰指乎‘和而不同’者言之,而未有以别乎‘知和而和’之‘和’也。其論古人用字不同之説,則得矣。
精義 伊川曰:‘此“矜尚”之“矜”也。’又曰:‘君子以矜莊自持,不與人争。’○范氏曰:矜以自厲,故與人不争;羣而無隨,故好惡無黨。小人矜必至於争,羣必至於黨。○謝氏曰:自矜則與人有别異之道,然不期於争;羣居則與人有和樂之理,然不期於黨。○楊氏曰:‘矜而不為崖異,故不争;羣而以和,故不黨。’或問:‘“君子矜而不争”,書曰“汝惟不矜,天下莫與汝争能”,君子可矜乎?’曰:‘矜者,“矜莊”之“矜”,非謂伐也。古人用字,各有所當,難以一説該也。’○尹氏曰:小人矜持則必至於争,相與則必至於黨。
【二十二章】*
或問 二十二章之説。曰:諸説皆善,而范氏尤詳。
精義 范氏曰:能言之者未必能行,聽其言者必觀其行,故不可以言舉人。狂夫之言,聖人擇焉;陽虎之言,孟子取之,故不可以人廢言也。○謝氏曰:有言者不必有德。○楊氏曰:聽言必觀其行,故不以言而舉;言在可底績而已,故不以人而廢。○侯氏曰:有言者不必有德,故不以言舉人;言或中理,不可以非人而廢言,故不以人廢言。陽貨曰‘為仁不富矣’,此言豈可廢也?○尹氏曰:若孔子宰予孟子陽貨者是也。
【二十三章】
精義 范氏曰:中庸曰‘忠恕違道不遠,施諸己而不願,亦勿施於人’,孟子曰‘强恕而行,求仁莫近焉’。恕者,以己之身為人之身,以己之心為人之心。己欲安,故安人;己欲利,故利人。三王之治天下,惟恕而已矣。此以下或問不論。○謝氏曰:言恕則忠在其間。無忠,何所恕也?推其道可以極於無我,終身行之可也。○楊氏曰:君子之學,求仁而已。舍恕,其孰可終身行之乎?○侯氏曰:‘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恕也。恕,忠之用也。忠且恕也,雖聖人亦不越如是而已,豈不可終身行之乎?○尹氏曰:學貴乎知要,子貢之問,可謂知要矣。孔子告之求仁之方也。推而極之,雖聖人無我,不出乎此也,終身行之,不亦宜乎?
【二十四章】*
或問 二十四章之説,一無所取於諸家,何也?曰:諸説之於此章,其意則皆美矣,然其始既未察乎毁譽之所以名,其卒又未知所謂斯民者,為指今日之民也。是以其為説也,類皆不附經文,而直述己意。使人讀之,但見義理粲然,曲有條貫,而莫知其果欲置經文本意於何許也,故其是非疏密之際,若有不可得而校者。然熟察之,則於經文之本意似皆未有所指,是以不得而取耳。〇曰:然則‘毁譽’之説,奈何?曰:吾既略言之矣,請復詳之。蓋曰譽者,善未顯而亟稱之也;毁者,惡未著而遽詆之也;試云者,亦驗其將然而未見其已然之辭也。蓋聖人之心,光明正大,稱物平施,無毫髮之差,故於人之善惡,稱之未嘗少有過其實者。然以欲人之善也,故但有試而知其賢,則善雖未顯,已進而譽之矣;不欲人之惡也,故惡之未著者,雖有以決知其不善,而卒未嘗遽詆之也。此所以言譽而不及毁,蓋非若後世所謂恥言人過而全無黑白者。但有先褒之善,而無預詆之惡,是則聖人之心耳。○曰:若有譽而無毁,則聖人之心為有所倚矣。曰:有譽無毁,是乃善善速、惡惡緩之意,正書所謂‘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罪疑惟輕,功疑惟重’,春秋傳所謂‘善善長,惡惡短’,孔子‘樂道人之善,惡稱人之惡’之意,而仁包五常、元包四德之發見證驗也。聖人之心,雖至公至平,無私好惡,然此意則未嘗不存,是乃天地生物之心也。若以是為有倚,而以夫恝然無情者為至,則恐其高者入於佛荒唐之説,而下者流於慘酷之科矣。○曰:‘斯民’之指為今日之民,何也?曰:此難遽論,請先考諸家之意,而以經文訂其得失,然後此意可得而言矣。古注、氏皆以為三代之君賞善罰惡,皆以直道,如夫子之毁譽不私也,此説善矣。然如其説,則經宜云‘此三代之治民所以直道而行’,而不得如今之云也。氏皆以為三代之毁譽於人,皆以直道,亦如夫子之為。但不指言其為民,而楊氏又自為一説,亦以民為言,但以毁譽者為一人,直道而行者為一人耳,此其説亦皆可通矣。然如其説,則經宜云‘此三代之民所以直道而行’,而亦不得如今之云也。凡此數説,既不通矣,則以他文推之,如伊尹所謂‘此民、是民’,皆指當日之民而言。況今先言斯民,而後言三代,則是正指今日之民,而上推三代以實之之辭也。且以‘斯民’對‘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則所謂斯民者,乃三代之時,則嘗行其直道之民,又何疑哉?此經意隱微而衆説雜亂,是以讀者不可細讀而詳考之耳。班固漢書贊引此文以明不易民而化之意,亦為粗得其文意者。豈西漢諸儒嘗有是説,而何晏失之歟?○曰:或者之一説如何?曰:是則近於古注、之説,但‘斯民’則通古今而言耳。然其旨味比前説差若淵天,讀者擇焉可也。
精義 明道曰:直道行,毁譽公也。○范氏曰:彼善而我譽之,彼惡而我毁之,毁譽生乎人,非生於我之私也,故吾心未嘗有毁譽。如有所譽,必有所試;如有所毁,必有所見矣。彼賢而我賞之,彼罪而我罰之,此三王之治民所以直道而行,故天之於人,作善降之福,作不善降之禍。善不善在人,而禍福降之,天無私焉。有心毁譽,則非直道也。○謝氏曰:聖人本無毁譽心,而物未嘗自毁譽也,因物可毁可譽而毁譽之,是非之心也,此之謂直道。三代之時,民有士君子之行以此。○游氏曰:大公至正之道,古今所共由也,合乎此則為是,外乎此則為非。其所謂是者,非惟聖人之所是,天下亦以為是而好之;其所謂非者,非惟聖人之所非,天下亦以為非而惡之。聖人因民心之是非好惡還以治之,非故矯揉其性而為不可順從之事也。三代之君所以治者如此,孔子亦出乎大公至正之道而已。○楊氏曰:有所譽,必有試焉,則雖違道以干之,不可得也。三代之民得以直道而行者以此。○侯氏曰: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者,毁譽不私而已。○尹氏曰:孔子之於人,豈有意於毁譽之哉?其所以譽之者,蓋試而知其美故也。斯民也,三代所以直道而行,豈容私於其間哉?
【二十五章】*
或問 二十五章之説。曰:諸説之義,皆有所未通,楊氏蓋庶幾焉,而范氏意謂夫子之見聞,猶足以及今日史書之所闕者,蓋如‘三豕渡河’之類,此意亦善。但其下所謂‘闕以示信’以下,則又可疑,恐不若從胡氏而闕之之為得也。
精義 明道曰:言吾力猶能補史之闕文。當史之職,而能闕疑以待後人,是猶有馬者借人乘之也。○張子曰:禮文闕失,不以仲尼正之,如有馬不借人以乘習。不曰禮文,而曰史之闕文者,祝史所任,儀章器數而已,舉近者而言約也。○范氏曰:史之闕文,夫子所以聞見足以及之。然而必闕者,示信也。譬如有馬可與人共,則借人乘之,不必專之也。故闕疑所以與天下共,使人皆得通之,不必以身質之也。‘今亡矣夫’,歎學者不然也。○謝氏曰:信以傳信,疑以傳疑。○楊氏曰:事無徵則史闕文,有馬者借人乘之,孔子猶及見也。今亡矣夫,蓋悼時之益偷也。○尹氏曰:古之良史,有疑則闕之以待能者。如有馬不能調良,則借人乘習之也。孔子謂吾猶及見之,今則無矣。○胡氏曰:此章義疑【眉批】 説見集注而無‘疑’字。不可强解。
【二十六章】*
或問 二十六章之説。曰:巧言亂德,楊氏所論巧言為他人之言者,得之。但以亂德為疑於有德,則與下文‘亂大謀’者不類矣。氏以為自為巧言能亂己德,是又務内而略外之失,而又欲與下文‘小不忍’者同科。蓋不知彼言之巧而我聽之,則是我以巧言自亂其德,與小不忍而自亂其大謀者無異矣。且巧言之人,何德之可亂,而巧言之害,又何止於亂德而已乎?若以亂德而言,則其所以亂之者,又不特巧言而已也。尹氏以為慎言可以成德,則亂德者乃多言也,非巧言也,其説亦不通矣。小不忍,以為無果斷之才,侯氏以為無含弘之度。兼此二説,乃為盡其意耳。〇曰:然則婦人之仁、匹夫之勇,强弱不同,而皆為不忍,何也?曰:忍之為義,有所禁而不發焉爾。婦人之仁,不能忍其愛也;匹夫之勇,不能忍其暴也。尹氏所謂忍性者,蓋亦可以兼此矣。
精義 范氏曰:德者,本也;言者,末也,故華言無實則亂德。小仁者,大仁之賊也,故‘小不忍則亂大謀’,君子所以貴果斷也。○謝氏曰:巧言則心馳於外,故亂德。小不忍,婦人女子之愛也,是豈足以成大謀?○楊氏曰:巧言必能成理,故可以亂德;小不忍則義不勇,故亂大謀。○侯氏曰:巧言似是而非,所以亂德;小不忍則無含弘之度,所以亂大謀。○尹氏曰:慎言則可以成德,忍性則可以成事。
【二十七章】*
或問 二十七章之説。曰:諸説皆同,而尤善。張敬夫又發明之,意則益備。張敬夫曰:天下之善惡有如白黑之易明者,衆之好惡,固所同也。至於事若善而其情則有害,事若不善而其情或可取,此衆人之所惑,而君子之所察也。如孟子仲子匡章是已。故衆人之好惡,君子必察焉。取於衆而察於獨,理斯無蔽矣。
精義 范氏曰:‘衆惡之,必察焉’者,為其近於獨立也;‘衆好之,必察焉’者,為其近於鄉原也。○謝氏曰:其不善者好惡之,則是非特未定。○楊氏曰:惟仁者能好惡人,衆好惡而不察焉,則或蔽於私矣。○侯氏曰:衆人之好惡,固已知其多當也,然而如陳仲子之廉,匡章之不孝,君子亦當察也。○尹氏曰:孟子之於於陵仲子章子是也。
【二十八章】*
或問 二十八章之説。曰:張子之意,微而顯矣。大率人即道之所在,道即所以為人之理,不可殊觀。但人有知思,則可以大其所有之理;道無方體,則豈能大其所託之人哉?説亦善,但‘徇道不求道’之云,似非本文之意。所引皆與此文不類,而楊氏為尤甚。
精義 張子曰:心能盡性,人能弘道也;性不知檢其心,非道弘人也。○范氏曰,易曰:‘神而明之,存乎其人。’有大人,則有大道;有小人,則有小道。道本無體,廣狹在人,非由道也。○謝氏曰:人能徇道,道不遠人;人不求道,道豈求人哉?○楊氏曰:推而行之,放乎四海而準,人弘之也。‘不為存,不為亡’,道固自爾,非弘人也。
【二十九章】*
或問 二十九章之説。曰:諸説皆善,然本文正深責不能改過者之辭,今諸説乃為能改則復於無過之説,是雖若可以互相發明,然一勸一懲,意之向背則不同矣。
精義 范氏曰:戒羣臣,不曰無過,而曰‘予違,汝弼’;仲虺,不曰無過,而曰‘改過不吝’。聖人猶不敢自謂無過,而況其下者乎?惟過而不改,則是為過;若其能改,則不為過也。○謝氏曰:改非過也,所謂如日月之食焉。○楊氏曰:過而改之,則復於無過矣,何過之有?○侯氏曰:改過不吝,所以稱也。○尹氏曰:君子不曰無過,而以改過為美也。成湯之聖,改過不吝,況其下乎?
【三十章】
精義 范氏曰:聖人求道其勤如此,而況其下者乎?思而不學則殆,故廢寢食以思,無益,不如學之益也。此以下或問不論。○謝氏曰:非特以為無益也,止於思則殆,故濟以學。○楊氏曰:‘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則學固不可以不思也。然而未嘗學也,而徒思焉,譬之畊也,未嘗種藝,而惟耘耔之務,則其無益也明矣。○尹氏曰:廢寢食以思,不如學之益也,故曰‘思而不學則殆’。
【三十一章】*
或問 三十一章之説。曰:之説得之。范氏所謂‘餒存焉、禄存焉’者得之,其曰‘未必得禄’以下,則於文勢繚戾而不倫焉。其所謂‘治本而不恤末’者,雖若得之,然【眉批】 ‘然’下,本空一字。其所以為説者,亦非也。吕氏‘易憂貧以憂道’者善矣,然亦非本文之意。謝氏‘能處貧’之説亦非也。君子之於貧賤,自不足以動其心,非以其來既不可卻,而吾復有以處之,然後不以為憂也。氏以耕而謀食為學以進道之譬,而以不求禄為不謀食,意亦善,但文勢不甚平正。此外,則胡氏之説亦有所發明也。胡氏曰:聖人之教,小以成小,大以成大,各因其材而發達之。謀食憂貧,識(致)〔趣〕[9]之最下者,亦必誘掖,使不淪陷於卑陋也。言雖平常,意則高遠矣。
精義 范氏曰:耕,所以為食也,而餒存焉,未必得食;學,所以為道也,而禄存焉,未必得禄。農夫不為有餒而不耕,君子不為不得禄而不學,故謀道不謀食,憂道不憂貧,治其本,不恤其末也。○吕氏曰:使人易憂貧以憂道,則何所不至。○謝氏曰:貧賤困辱,其來既不可卻,而有道者能處,能處則何貧之有?是以能知輕重緩急者,止於憂道。○楊氏曰:耕也而有豐凶之不常,則餒在其中矣;‘修其天爵,而人爵從之’,則禄在其中矣。為大人之事,則何謀食憂貧之有?○侯氏曰:君子志於道,食非所謀也,志於食則害道矣。猶耕也本為謀食,非求餒也,而餒在其中矣;學本進道,非求禄也,而禄在其中。學者唯道之不進為憂,貧非所憂也。孟子曰‘修其天爵,而人爵從之’,禄在其中矣。○尹氏曰:耕所以為食也,而餒存焉;學所以為道也,而禄存焉,故謀道不謀食,憂道不憂貧。蓋所以治其本而不恤其末,曾何以在外者而為憂樂哉?
【三十二章】*
或問 三十二章之説。曰:程子備矣,宜深玩之。氏亦為得之。謝氏‘養仁’之説,則又重内而輕外,賤物而貴我之意也。楊氏相因之意甚善,但‘動之不以禮’以下有所未安。蓋動之不以禮,乃於化民成俗之具有未盡善者,非特為民之不服而已。大抵此章之意,發明内外本末之序極為完備,而其要以仁為重。仁能守之,則大本已立,雖臨民不以莊,動民不以禮,亦其支節之小失耳。然亦不可不自警省,以求盡善而全其德也。〇曰:程子范氏皆以此章兼臨政處己而言,何也?曰:知及仁守,為學之事也;莊莅禮動,為政之事也。然為學者雖未及乎為政,至於接物處家之際,亦非莊莅禮動不能也;為政者雖不專於為學,然非智識之明而持守之固,則亦無以為臨政之地矣。此章之旨,説者所以兩言之也。〇曰:周氏之問,程子但以為未能體仁,而不及乎他,豈皆以當於禮乎?曰:周氏所謂莊莅者,不知其為敬心之發,而以為外設藩垣,不考曾子之意,而誤用其語;所謂‘動之以禮’者,又不深考於此文之本旨,而誤以動為己之作為也,亦不但未知體仁而已。然程子之不辨者,蓋姑指其大失,而未暇悉及其小疵也。
精義 明道曰:‘知及之,仁能守之,莊以莅之,動之以禮’,言為學始末當如此,為政始末亦然。○伊川曰:‘知及之,仁不能守之,此言中人以下也。若夫真知,未有不能行者。’又曰:‘知及之,仁不能守之,無得也;仁能守之,有諸己也。莊以莅之,行己也;動之以禮,在彼而應也。有始有卒者,先後之序也。’周孚先問:‘此語是告學者,亦是入道之序,故“知及之”者,見得到也;“仁能守之”者,孳孳於此也;“莊以莅之”者,外設藩垣以遠暴慢也;動之以禮,觀時應用,皆欲中節也。或者謂此事君,如何?’先生曰:‘臨政處己,莫不皆然。所謂“仁能守之”者,孳孳於此也,此言未能體仁,且宜致思,仁則安矣,所以云守也。’○范氏曰:知周於物,故能及之;仁有諸己,故能守之;莊所以自敬也,禮所以自立也。士之於學,人君之於治,必由此四者,所以能久而成也。○吕氏曰:德不據則雖得必失,德輕則民不敬,文則不足則未善。○謝氏曰:此非仁知之盡也。若知之盡,豈有不能守之之理?若仁之盡,豈有不能莊不以禮者?莊以莅之,動之以禮,亦所以養仁。然苟有所守,其於禮雖不中不遠矣,故止曰未善也。○楊氏曰:知及之,仁不能守之,則人欲或勝之,雖得必失矣;仁能守之,足以長人矣,然而不莊以莅之,則無方以外而民不敬,色莊而已;動之不以禮,則民將貌事之而心不服,故動之以禮,然後為善。○尹氏曰:士之於學,人君之於治,當盡此四者,至於動之必以禮,而後成也。
【三十三章】*
或問 三十三章之説。曰:程子至矣,但其所引‘四十不動心’者,若可以明‘大受’之意,而於‘小知’無所當疑。或以孟子之‘不動心’,不及告子之早為言,然亦未有以必其然也。范氏云‘君子之道大’以下得之,但章首四句,語意若不倫者,其亦疏矣。吕氏於文意尤不合,蓋其牽於經文‘可與不可’之云,欲皆主於君子小人之身而言,殊不知若皆主於觀者而言,以為稱量斟酌之語,則尤無可疑也。謝氏以‘大受’為受道。固大受之一事,然觀本文之意,似不指此,必以此而言,則亦貴理而賤物之意也。其他語意不明,然細考之,似以為君子之於道,得其精而遺其粗,故可大受而不可小知;小人之於道,滯其粗而不及其精,故可小知而不可大受。若果如此,則亦誤矣。蓋就其説而論其文義,則不可小知者,自有所不通。以其説而折諸義理,則又安有得其精而決不可以兼其粗,得其粗而決不可以求其精之理乎?其以相馬之説為喻,則吾已辨於序文矣。楊氏‘養其大體’之云,亦非此章之意,與范氏章首四句其失略同。侯氏以君子所為衆人不識,為不可小知,似亦近之,而文義亦有小不合者。惟尹氏為庶幾得之,然亦未知其所謂‘不可小知’為如何,要不若范氏之説為明白而無疑耳。此外,吴氏張氏之説亦善。吴氏曰:方之耕稼時,視之猶人也。一旦受之天下,若素有之。小人有立談之間而其材可知者,知委以國,則未有不敗者。○張敬夫曰:君子而小知,則不盡於用;小人而大受,則必敗於事,此其為任賢使能之異也與?
精義 明道曰:君子道宏,故可大受而不可小了知,此則孟子所以四十不動心。小人反是。○伊川曰:不可以小知,君子而可以當大事也。○范氏曰:知其大則為君子,知其小則為小人。居仁由義,大也;利於一己,小也。君子之道大,故人不可以小知。抱關擊柝不以為小,禄之以天下不以為多,故可大受。小人則反。是故治國必用君子,不可用小人。夫子於君子小人每分别言之,欲人君以此辨之也。○吕氏曰:君子不可以小事取知,可以大事自受也,故不以能自名,而自任以天下之重。小人反是。○謝氏曰:大受所得者大,如受道之受。大受則決不可以小知,小知則決不可以大受。蓋昔之善相馬者,猶得其精而遺其粗,物色牝牡或不察也,亦何疑於學者。○楊氏曰:君子養其大體而已,不可小知而可大受。小人反是。○侯氏曰:君子不器,故可大受。大受,受道也。君子之所為,衆人固不識也,可小知哉?小人器識卑下,反此者也。○尹氏曰:君子務其大,故不可以小知;小人局於小,故不可以大受。
【三十四章】*
或問 三十四章之説。曰:舊為此章之説,以為仁與水火,皆民之所賴以生者,然有内外輕重之殊,故仁之急,有急於水火者。然水火猶或害人,而仁則未嘗害人。蓋因民之所急而反復其利害以深曉之,蓋近於侯氏之説。然以今觀之,曲折太多,似傷巧密,殆不若范氏之為得也。但其語雜亂,今節而取之曰:‘凡民之情,以仁為難,故畏之甚於水火。蓋其蹈水火而死者有之,而畏仁莫肯為也。故夫子言水火能害人,而仁不傷人,所以教民為仁也。’如此,則語簡而意明矣。若程子之意,則其論畏仁甚於水火者猶范氏,而以蹈仁而死為殺身成仁,則可疑矣。蓋蹈仁者,未必皆致死也。殺身成仁,其亦不幸而萬有一焉耳。況聖人之於不肯為仁之人,而遽責之而【眉批】 下‘而’疑‘以’誤。必死於仁乎?其地位亦大遼闊矣。謝氏侯氏略同,但以水火能養人而亦能殺人,仁能養人而未嘗殺人為甚於水火,則小異耳。楊氏首句與侯氏同,下二句與程子同,但其曰冒利者小不同,而又以蹈水火而不蹈仁為喻利而不知害,則是責民之蹈水火而不責其不蹈仁也。侯氏於此章之文義則固得之矣,但‘死於仁,是義也,非仁殺之也’以下數語,與説殺身成仁處相似,所不可曉。蓋其意若曰:‘殺身以成仁者,非以仁致死也,理在當死,必死然後為仁。故君子不欲生以害仁,而甘心赴死以成其德,非以為仁之故陷於死地,乃不得已而就死也。’然其辭有未達,似欲為仁解紛,歸咎於義之意,則失之矣。
精義 明道曰:‘民之於仁也,甚於水火’,言不肯為仁,如蹈水火。○伊川曰:‘民於為仁,甚於畏水火,水火猶有蹈而死者,言民之不為仁也。’趙景平問:‘“未見蹈仁而死者”,何謂“蹈仁而死”?’曰:‘赴水火而死者有矣,殺身成仁者未之有也。’○范氏曰:水火所以養人,亦所以害人。仁道甚易,而不傷人。民有蹈水火而死者,而民畏仁莫肯為也。孟子曰:‘惻隱之心,人皆有之。’又曰:‘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幾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存之則入於聖人,去之則近於禽獸。君子不以仁為難,故無終食之間違仁;凡民之情以仁為難,故畏之甚於水火。夫子言此,所以教民為仁也。○謝氏曰:仁者非不死,特非蹈仁而致死也,是以異於水火。水火能養人,亦能殺人,而仁未嘗殺人,此所以甚於水火。○楊氏曰:水火,民賴以生,民之於仁也,其欲有甚於生者,則仁固有甚於水火矣。冒利而蹈水火而死者有之,未見蹈仁而死者,則世之人喻利而不知害故也。○侯氏曰:‘人非水火不生活,是人於水火不可一日無也。然赴水火而焚溺也,是水火有殺人之理也,故子曰:“水火,吾見蹈而死者矣,至於仁,則未見蹈而死者也。”子曰:“志士仁人,無求生以害仁,有殺身以成仁。”若如此,仁亦可以人蹈而死也?’曰:‘死於仁,是義也,非仁殺之也,仁無殺人之理故也。人為仁而死之耳,豈有盡人道而殺人者乎?仁與義,學者宜究其體用而默識之。孔子只言仁,而孟子言仁必言義,義所以成仁也。集義而生浩然之氣,仁也。’○尹氏曰:愚民之憚於為仁也,甚於水火,故孔子之言深切如此。
【三十五章】*
或問 ‘當仁不讓’之説。曰:弟子之於師,每事必讓而不敢先者也,至於以仁為己任,則當自勉而勇為之,不可以有讓也。蓋仁者,己之所有而自為之,非奪諸彼而先之也,何讓之有?所謂不讓者,則猶程子所謂‘不可將第一等事讓與别人做’者,其事則所謂顔子曰‘何人也,予何人也,有為者亦若是’者是已。大抵此與上章皆勉人為仁之辭,上章為凡民都不知仁,而憚於為之者發;此章為學者粗知仁之為美,而不知勇於有為者發,各有所當云爾。〇曰:諸説如何?曰:程子之説皆善,然未有發明夫子勉人勇於為仁之意者。若吕氏則固失之。楊氏又以為得之於己,不容有讓,高則高矣,然未免乎夸夫義理之為己私得,而喜其不可以分人也,是亦非聖人之本意矣,且於‘不讓’之文,亦有所未合云。
精義 明道曰:‘為仁在己,無所與讓也。’又曰:‘善名在外,則可讓矣。’○范氏曰:仁道在己,則克己復禮,惟之【眉批】 ‘惟之’之‘惟’,恐推字之誤。於人,則博施濟衆,惟力行而已,雖師長無所讓。為仁由己,非由人也。○吕氏曰:人之患在好為人師,當其成物,則不可以不教人,故不以師道自讓。○謝氏曰:為仁由己,師何與焉?人為之,己亦為之,非不讓也,如聞斯行之者。○楊氏曰:講學宜有讓於師,至於天下歸仁,則雖欲讓,將安所讓乎?○侯氏曰:為仁由己,克己復禮為仁,雖欲讓於師,得乎?○尹氏曰:師長猶無所遜,況他人乎?聖人勉人為仁由己者也。
【三十六章】*
或問 ‘貞、諒’之别。曰:處義既精,不期固而自固者,貞也;不擇邪正,惟知必信而不易者,諒也。‘貞、諒’之别,則程子得之,但所引孟子之言為未安。若曰借彼之執以甚此之固執,則可耳。之説亦善,但直以‘信’為‘諒’,以‘諒’當‘信’,則為未密。至於或以‘貞’為‘正’而不及於‘固’,或以‘貞’為‘固’而不本於‘正’,亦胥失之。謝氏‘非以正行’之説,似若過高,然亦不失本文之意,但以解釋文義為不切耳。
精義 明道曰:諒與信異,貞大體是信,諒必為也。○伊川曰:諒,固執也,與亮同,古字通用。孟子曰:‘君子不亮,烏乎執?’○范氏曰:孔子之教人,未嘗不以兵食可去,信不可去。不能正固而守信,亦未足以為君子也。君子之道,不失其正,則信在其中矣。孟子曰:‘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義所在。’直躬證父,尾生守死,非不信也,其可以為正乎?○謝氏曰:諒有硜硜之意。貞而不諒,豈以正行者也哉?○楊氏曰:‘君子正而已,不諒而為固。’或問:‘君子可不諒乎?’曰:‘惟貞故可不諒。所謂貞者,惟義所在也。’○侯氏曰:貞非固也,而有固之象焉。君子堅貞而義以行之,故曰‘君子貞而不諒’。諒,信之固而小者也。子曰:‘豈若匹夫匹婦之為諒也?’○尹氏曰:正則諒矣,諒則未必正也。尾生者非不諒也,其可以為正乎?
【三十七章】*
或問 ‘敬事後食’之説。曰:夫子之意,蓋曰敬於其事,而後其求禄之心耳。今諸説於‘敬其事’之説皆得之,而皆以為先敬其事,而後可以受禄,則失之。試以説考之集注,則可見矣。而謝氏之意,又以為敬其事,然後可以得禄,則其病有甚焉者。學者於此毫釐之間,尤所當察也。其為貧而仕之疑,則張敬夫未嘗辨之。亦可取也。張敬夫曰:事君者主於敬其事而已。‘後其食’猶‘後獲’之意。然則為貧而仕,則奈何?孔子嘗為委吏矣,亦曰‘會計當而已矣’,蓋亦以【眉批】 ‘亦以’之‘以’,本無。敬其事而【眉批】 ‘事而’之‘而’,本作‘以’。為主也。若曰為貧而仕,食焉而已,遑恤其事,則失其義矣。楊氏又以庶官代天,不可不敬為説,亦不然。但事自當敬耳,豈必為代天而後敬乎?其曰矯誣而不可禱者,又因代天而遂支蔓以及此耳。
精義 范氏曰:君子之仕,以行其義,非謀食也。有官守者修其職,有言責者盡其忠,則受禄而不愧矣。先事後得,先勞後禄,事君之義也。○謝氏曰:人浮於食,食其焉往?○楊氏曰:庶官所以代天工也。代天,其可不敬乎?不敬其事而先食,則是矯誣以徇利耳,其得罪也,將安所禱乎?○侯氏曰:事君者以行道為志,非為禄也,然亦有時而為貧。若專以食為事,則厮役之志也,不敬孰甚焉。故曰‘事君敬其事,而後其食’者,此也。○尹氏曰:‘君子之仕也,所以行其義,故欽其事而後食,非為餔啜也。’又曰:‘君子之仕,禄食在所後,事則始終皆當敬,故不以先後言。’
【三十八章】*
或問 ‘有教無類’之説。曰:諸説文義皆疏,而侯氏尤不可曉,惟范氏以人性為言者得之,但以為有教之以惡者,則非矣。教之得名,本以修道化民為義,孰謂導人於惡而可謂之教乎?張敬夫説則詳且盡矣,然其於文義則不若范氏之為得也。張敬夫曰:所稟之資雖有不同,然善惡之類,未有一定而不可變者。蓋均是人也,原其降衷,何嘗【眉批】 ‘何嘗’之‘嘗’,本作‘莫而’二字,恐誤。不善,故聖人有教焉,所以反之於善也。教之行,愚者可使之明,柔者可使之强,豈有氣類之不可變者乎?然之子不肖,之子亦不肖,則氣類又若有異,何也?蓋氣有可反之理,人有能反之道,而教有善反之功,其卒莫能反者,則以其自暴自棄而已也。
精義 范氏曰:凡人之性,惟在所教,善惡無類也。教之以善則為善類,教之以惡則為惡類。詩曰‘螟蛉(之)〔有〕子,(果)〔蜾〕蠃負之[10]’。人君之治民,學者之教人,一也。善治民者,後世之民可使為之民;善教人者,中才之人可使有聖賢之行也。○謝氏曰:善不善何常?蹈之則為君子,捨之則為小人,豈有類哉?○侯氏曰:修道之謂教,豈有類哉?有類,則非修道也,僞也。○楊氏曰:苟以是心至,雖互鄉童子見,不以難與言而不與進。○尹氏曰:人性無不善也,教之以善則成善類,教之以惡則為惡類也。
【三十九章】*
或問 ‘道不同’之説。曰:張子兼上章而言,善矣。亦得之,之説,失之矣。三仁所處不同,而未嘗不相為謀也。蓋歸苟同矣,則何害其為謀哉?雖或有如伯夷之於太公者,然非如君子小人決無一事之可相為謀者也。
精義 張子曰:有受教之心,雖蠻貊可教;為道既異,雖黨類難相為謀。○范氏曰:道同則心同,心同乃可相為謀。學聖人之道者,不可與學異端者同謀;行忠信者,不可與為欺僞者同謀,所趣不同故也。○謝氏曰:不同術也。○楊氏曰:‘若伯夷伊尹之去就,難相為謀矣。’或問曰:‘道不同不相為謀,道一而已,不同者何説?’曰:‘天下殊塗而同歸,故道有不同者。塗雖殊,其歸則同;道不同,其趣則一也。若伯夷伊尹去就,則難相為謀矣。’○侯氏曰:伯夷之清,下惠之和,不可相為謀。○尹氏曰:道不同則心不同,心不同則所趨異,所趨異則豈可與謀哉?
【四十章】
精義 張子曰:辭取意達則止,多或反害也。此以下或問不論。○范氏曰:天下有道,則行有枝葉;天下無道,則辭有枝葉。君子之行,務於敦實,辭足以達意而已。辨給華藻,文過其實者,妄人也。○謝氏曰:不辭費也。○楊氏曰:辭尚體要,貴達而已,不以文為尚。○尹氏曰:辭所以達意而已矣。
【四十一章】*
或問 卒章之説。曰:得之,但教人不侮鰥寡【眉批】 尹氏説無‘教人不侮’云云。‘教’之‘’恐作氏字。云者非是,若曰‘聖人之仁心於是可見’,則可矣。謝氏‘不欺’之説,恐非所以語聖人。楊氏之説,則張敬夫推之尤詳矣。張敬夫曰:道無往而不存,聖人之動静語默,無往而非道,蓋各止於其所而已。師冕之見,及階則告之階,及席則告之席,既坐則歷告之以在坐者。蓋待瞽者之道當然耳。子張窺竊而有問焉,夫子以為固相師之道,辭則近而意亦無不盡矣。事事物物莫不有其道,蓋所當然者,天之所為也。夫以一日之間,起居則有起居之道,飲食則有飲食之道,見是人則有待是人之道,遇是事則有處是事之道,道不可須臾離也,一失所宜,則有廢是道矣。是故君子戰兢自持,顛沛必於是,造次必於是,懼其失之也。夫惟天下之至誠,一以貫之,道之所在,如影之隨形,蓋無往而非是也。侯氏以為聖人之仁者尤善。但聖人之意,告之階席者,慮其不見而或至於覆跌;告之以在坐之人者,恐其不知所為而抑鬱無聊也,不專為不使至於有過而已。然使不至於有過,固亦在其中也。
精義 范氏曰:聖人之於人,無所不盡其誠,見瞽必有敬焉。事事而相之,所以教人不侮鰥寡、不虐無告也。推之天下,則無一物不得其所,故弟子詳記之,以為後世法也。○謝氏曰:觀聖人誠意如此,必無欺暗室之理。○楊氏曰:聖人之於人,無非道者。曰‘某在斯,某在斯’之類,使其知之,是乃相師之道也。○侯氏曰:瞽者有所不知不見,故及階及席皆告之。而又曰‘某在斯,某在斯’,蓋相其所不知不見,而不使師至有過之地也。聖人御物之道,其仁如此。○尹氏曰:聖人處己為人,其心一致,無不盡誠故也。有志於學者,求聖人之心,於斯可見矣。

☚ 04_171憲問   04_173季氏 ☛
00000730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2 4:1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