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三章】
朱子曰:緝熙是工夫。○按:或問以‘緝熙敬止’皆為已做成底事,與此説不同。
節齋蔡氏曰:‘緝熙敬止’者,所以為‘止至善’之本。○按:‘敬止’之止即‘止至善’之止,以止為止之本,可乎?以上第三節。
蛟峯方氏曰:‘瑟’是工夫細密止精密而强毅。○按:‘瑟、僩’是成德者事,恐不可以工夫言。第四節。
仁山金氏曰:‘親其親’者,敬其所尊,愛其所親,象其賢也。○按:以‘象其賢’釋‘親其親’,恐未襯切。末節。
玉溪盧氏曰:第三節言聖人之止無非至善,以得其所止之事而言也。○按:第三節固示以聖人之成法,然傳者之引此,蓋承上文‘人當知所止’之意而言,欲學者觀此而知所當止之目也。故章句曰‘有以知〔其〕所止而無疑’,與下二節主已得止於至善者而言有異。盧氏説之未詳,便與下二節無辨,恐未精。章下小注。〇更按:章句言‘聖人之止無非至善’是正義,‘知〔其〕所止而無疑’是推説,盧氏説固是矣。但此節汎説‘止至善’,下二節分‘明明德’、‘新民’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