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八章】
此章小注雲峯胡氏曰:‘或疑傲惰不當有,殊不知本文人字非為君子言,乃為衆人言。章句曰“衆人”,又曰“常人”是也。’是謂衆人有傲惰,而君子無傲惰也,此似未是。章句曰‘五者,在人本有當然之則’,此人字與大文人字不同,兼聖賢與衆人而言。雖聖人亦未嘗無傲惰,但聖人不偏辟,衆人則偏辟耳。若其當傲惰而傲惰,實所謂‘當然之則’,其可謂不當有乎?朱子嘗論傲惰曰:‘此如明鏡之懸,妍醜隨其來而應之,不成醜者至前亦唤做妍者。見惡人,如何卻得不傲惰?’或問又以孔子於孺悲取瑟而歌、孟子於尹士隱几而卧為據,豈不信然?章句以衆人釋之者,蓋因其辟而言之,非以傲惰而言也。今胡氏卻以傲惰為衆人之事,而不知聖賢亦有傲惰也,甚誤。後考辨疑沙溪説已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