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十章】
此章之義,章句分段之外更别推之,則首二節共為一節,首一節言上行下效,以明君子不可無絜矩之道;第二節言好惡之公,以釋絜矩之義。‘南山有臺’以下三節為一節,南山有臺言君子能公好惡而得其絜矩之道,則為民父母;節南山言在上者不能公好惡而失其絜矩之道,則天下僇,所以申上文之意也。‘君子先慎乎德’以下六節共為一節,就財貨上言好惡之公不公。‘楚書’、‘舅犯’二節共為一節,所以結上財貨之説而起下用人之意也。‘秦誓’以下五節共為一節,就用人上言好惡之公不公。自‘生財有大道’至終篇共為一節,復合財貨、用人而言,以應楚書、舅犯之意。蓋公好惡所以為絜矩者,而好惡之所當公者莫大於財貨、用人,故分兩柱對説,相間言之,而末復合言之,其義精矣。如此推之,則於第二節以好惡釋絜矩之意為當矣。然章句所分,直據傳文好惡、財貨之分明對説者而釋之,則此當天正義。而以好惡釋絜矩,以財貨、用人為公好惡之目者,亦可以備一説也。
民不倍,尤翁以為民不倍上之意,而亦恤孤也。
不曰‘幼幼’而曰‘恤孤’者,慈己之幼,人之所易,而恤人之孤,人之所難也。故孟子言推則自其易者,此章言慈則先其難者。孤,指一家之孤。
傳文三言得失,而一節將終,每言得失以結上文之意,其意相承,而一節深於一節。文王詩以得衆、失衆為得失之由,康誥以善不善為得失之由,‘君子有大道’以忠信、驕泰為得失之由。文王詩得失以國言,而其由在人;康誥得失以天命言,而其由在己;‘君子有大道’得失以在己之道言,而其由在心。章句所謂‘語益加切’者,信矣夫!
‘仁人為能愛人,能惡人’,與論語所記同。愛者,仁之發;惡者,義之發。愛惡惟仁人為能,則仁之所以包一心之德也。
‘拂人之性’,性字即好善惡惡之性也,與烝民詩‘人之秉彝,好是懿德’意同。孟子性善之説本於此。
‘不以利為利,以義為利’,分别義利甚嚴。義者,所以天理行而明德明;利者,所以人欲蔽而明德昏。一篇結裹了卻出義利兩字,以示明德得失之分者,其意至矣。且與孔子‘諭於利、諭於義’之説,孟子‘何必曰利,亦有仁義’之説一串貫來。而所謂‘以義為利’者,又與‘利者義之和’、‘未有仁義遺其君親’之説節節符合。聖賢傳授之指於此尤可見矣。
絜矩二字,聖賢相傳之心法,所以求仁之方也。不但可用於平天下,及於天下,則其功用極大而仁無不被矣。論語‘能近取譬’,中庸‘施諸己而不願,勿施於人’,孟子‘强恕而行’,皆絜矩之意也。蓋矩者,吾心固有之則而人所同得者;絜者,所以推而度物也,所謂恕也。恕則公,公則仁,仁則從心所欲不踰矩,而絜不復用矣。
絜矩二字包盡大學一篇之意。格物、致知,所以明此矩也;誠意、正心、修身,所以正此矩也,即明明德之事也;齊家、治國、平天下,所以推此矩也,即新民之事也。不能格物、致知,則此矩不明矣;不能誠意、正心、修身,則此矩不正矣,故過此而後方可言推。而齊家、治國又非推之極功,故於平天下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