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字词 | 韩国进出口饲料成分注册立法 |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 释义 | 韩国进出口饲料成分注册立法 韩国《饲料管理法》规定,制造业者或进口业者须将有关拟制造或进口的饲料的种类、成分及成分量的事项向道知事注册(下称“成分注册”)。道知事接到注册申请时,须确认其内容,并向该申请人交付饲料成分注册证。当制造业者或进口业者相当于下列各项之一时,道知事取消其注册。这时,制造业者、进口业者须将其饲料成分注册证交还道知事:(1)以不正当的方法进行了注册时;(2)无正当事由而6个月以上未制造已成分注册的饲料时;(3)制造业、进口业的许可或注册被取消时。该法规定,制造业者、进口业者拟贩卖其制造、进口的饲料时,须在容器或包装上表示注册事项和进行质量检查的结果及农水产部令规定的其他事项,其表示不得弄虚作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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