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韩国灾害应急警戒立法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韩国灾害应急警戒立法


韩国《风灾水害对策法》第32条规定:(1)灾害发生或预料要发生时,为防止人身受害,必要时市长、郡守或区厅长可划定警戒区域,禁止或限制一般人员的出入及其他行为,或令其从该区域内撤走。(2)市长、郡守或区厅长依据第1项规定划定了警戒区域时,应在易见到的场所设置表示其区域、禁止或限制行为的内容及其他必要事项的标志。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4 22:2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