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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玺诏书
也叫“黄金诏书”。
1222年匈牙利国王安德烈二世(Endre Ⅱ, 1205—1235年在位)颁布的诏书。确认贵族的领地为世袭财产,豁免贵族和教会的赋税,州牧以下官吏由当地贵族遴选,国家官吏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贵族庄园等。国王如有背弃诺言,贵族有权反抗,直至诉诸武力。
迄1687年废除。
1356年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四世(Karl Ⅳ, 1355—1378年在位)颁布的诏书。确认皇帝须由七个选帝侯推举,选帝侯在其领地内享有司法、铸币、采矿、征税等特权。皇权因而进一步削弱。
查理四世颁布的“金玺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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