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罗马尼亚少数民族地产立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罗马尼亚少数民族地产立法 罗马尼亚1991年《土地法》第16条规定,在德裔少数民族罗马尼亚公民地区,或在被流放和搬迁者居住地,那些按照以1944年以来颁布的法规被剥夺了土地的人,若提出申请,则将优先给予他们或他们的继承者以委员会掌握的保留地的所有权,或依据第36条的程序进行。在分配时,将要考虑这些人已有的土地面积,每户不得超过相当于10公顷耕地的土地面积。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