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波兰土地改革机构立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波兰土地改革机构立法 波兰《关于进行土地改革的法令》第8条规定:(1)为了在进行土地改革时与国家机构及专业机构相配合,设立省、县和乡的全权代表,设立乡的土地改革委员会和土地分配委员会。(2)省的全权代表和副代表由农业和土地改革部长任命。(3)农业和土地改革部长在实施命令中确定如何设立县和乡的全权代表,乡的土地改革委员会和土地分配委员会及其职责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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