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旧金山和约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旧金山和约 美英等48国同日本签订的片面和约。由美英发起并提出和约草案,1951年9月4日在旧金山举行对日和会,8日签字。中、印、缅、南(南斯拉夫)未参加和会,苏、波、捷拒绝在和约上签字。1952年4月28日生效。共27条,主要内容:日本承认朝鲜独立;日本放弃对台湾、澎湖列岛、千岛群岛、南库页岛等的权利;日本同意将琉球群岛、小笠原群岛等由联合国交美国“托管”;盟国可同日本缔结双边协定,在日本驻军;日本有自卫权,并可加入集体安全协定;日本须承担赔偿义务,但受害国的要求留待双边谈判加以解决。同日,签订日美安全条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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