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日本防汛组织立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日本防汛组织立法 日本《防汛法》第2章防汛组织中规定:(1)市町村承担该区域内防汛责任;确有困难时,必须与相关市町村制定共同防汛区域,设置防汛事务组合。(2)都道府县知事可指定防汛上对公共安全有重大关系的防汛管理团体。防汛管理团体可以设置防汛团。(3)都道府县防汛审议会协商,必须制定都道府县防汛计划。(4)为调查审议都道府县防汛计划及有关重要事项,在都道府县设置都道府县防汛审议会,会长由都道府县知事担任。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