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总则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总则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是政府的首长,并领导政府。 澳门政府设司、局、厅、处四级架构,其主要官员为:各司司长、廉政专员、审计长、警察部门及海关主要负责人。 政府各司的名称及排列顺序如下:①行政法务司;②经济财政司;③保安司;④社会文化司;⑤运输工务司。各司设司长一名,领导该司的工作。 除上述五个司外,澳门政府还设立以下机构:①廉政公署,独立工作;②审计署,独立工作;③警察部门,统一负责保安事务;④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海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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