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律师资格和执业资格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律师资格和执业资格


1.九七前,要在香港取得律师执业资格,首先必须获得律师资格。申请为律师资格的基本条件如下:

(1)在香港居住满7年以上的香港永久性居民,或为英联邦国家的公民;

(2)修读香港大学3年法学士课程,并修读1年的高级文凭课程;或获香港大学承认的外国大学的法学士学位,再修读香港大学的1年高级文凭课程,或经过英国律师公会考试合格者;

(3)符合上述学历资格者之一,并须在香港律师行担任2年见习律师。

九七后,律师资格的取得条件按基本法的原则作相应调整。

2.获得律师资格者,要想开业办理法律事务,还必须取得律师执业资格。符合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者,可申请律师执业资格,途径如下:

(1)申请人于每年11月份,向律师公会提交“申请通知”及交纳申请费,律师公会经过资历审核后发给“申请证书”;

(2)申请人向高等法院经历司提出申请书及交纳申请费,并提交见习合同和有关见习情况的详细声明,同时将这些文件的副本交律政司和律师公会备案;

(3)高等法院在律政局和律师公会代表参与下,作出接纳或拒绝接纳的决定;

(4)在正式宣布被接纳前,申请人须作执业宣誓;

(5)经历司颁发由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签署的“律师执业证书”,申请人向经历司和律师会交纳登记费。

被接纳者即为有执业资格的律师,其名字登记于《律师名册》(Roll of Solicitors)。“律师执业证书”的有效期为1年,如想继续执业,须每年履行续期手续。《律师名册》及有关律师的申请文件全部由经历司保存,任何人都可在办公时间去经历司办公室查询《律师执业条例》、《律师名册》及其他有关资料。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2 19: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