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学差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学差 历史上民族地区受人雇佣顶替上学的学生。 1949年以前,中国民族地区某些地方政权施行强制入学手段,一些富家子弟为躲避上学,雇佣贫家子弟冒名应差。如左宗棠戡定新疆后,奏请在各县恢复学塾,招收维吾尔等民族儿童入学。 这些学塾均由随营书办及内地游学的汉族人充任教习,授以《千字文》、《百家姓》、《四书》、《五经》等,学作八股文,学生需跪拜孔子,并有体罚。学生毕业,授以顶戴,任为通事(翻译)、乡约等职。这种教育违背少数民族的宗教习俗,也脱离少数民族的实际需要,因而遭到抵制。招生时,多避匿不往,少数富人则雇人代替自己的子女入学,称为“当学差”。 辛亥革命后,各地逐渐办起一些用本民族语言授课的符合民族习俗的公、私立学校,但雇人代读的事一直沿袭到30年代初。1939年4月,国民政府教育部公布《推行边疆教育方案》后,四川省民族地区成立县、乡“强迫教育委员会”,用行政命令,按村摊派学生人数,学生家长视送子女入学为支应乌拉差役,消极应付。有的富人雇佣本村贫家子弟冒名应差。雇读学差很难固定,短则几月换一人,长则一人数年。群众称年年受雇的学差为“老当差”。由于学生家长对摊派学生入学十分反感,学差人数往往很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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