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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台湾输出入犬猫检疫程序立法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台湾输出入犬猫检疫程序立法


台湾《家畜传染病防治条例施行细则》规定,输出犬、猫检疫,依下列行之:(1)进口临检,经查验该动物与输出口检疫证明书所列品种、年龄、性别、特征等完全相符、犬猫之预防注射有效,现场诊查确诊为健康者,为无疑动物,加盖检疫印指放行。(2)经诊查该动物有疑患检疫病征照者,为可疑动物,应即责令在港口、站隔离场所,依规定留检至诊断确无动物检疫病嫌疑时,签发检疫印指放行。(3)经查验无输出国检疫证明书,或预防注射失效者,亦为可疑动物,应责令在指定隔离场所,依规定日数留检。经留检认无动物检疫病嫌疑者,签发检疫印识放行,但犬、猫应予补行注射狂犬病疫苗,至免疫生效后放行。(4)出口临检时,经查检预防注射证明书有效,并诊查畜体健康者,为无疑动物,签发检疫证明书,并加盖章检疫印指放行;如无预防注射证明书,或持有证明书已失效者,应以输出规定隔离日数留检,经留检认无动物检疫并嫌疑者,签发检疫证明书,并加发检疫标志放行。但犬、猫应予补行注射狂犬病疫苗至免疫生效后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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