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台湾海埔开发基金立法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台湾海埔开发基金立法


台湾当局为加强开发海埔新生地,以增进土地资源利用,于1981年制定《海埔地开发作业基金设置及管理运用办法》。共9条。主要规定:(1)该基金根据《预算法》规定,为非营业循环基金,并以水利局为管理机关。(2)基金应于年度开始前编具预算完成法定程序后执行。(3)基金收入来源于出售海埔新生地;基金利息;政府机关补助;贷款等。支出主要用于施工费用;管理费用;财务支出等。(4)基金应在土地银行设立专户存储利息,并可视资金调度运用情形转存定期存款。(5)本基金固定资产的购置、变卖、移转等,应由管理机关依照预算程序办理。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7 4:1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