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台湾土地相邻防险权立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台湾土地相邻防险权立法 台湾2000年《民法典》第774条规定,土地所有人经营工业及行使其他之权利,应注意防免邻地之损害。第794条规定,土地所有人开掘土地或为建筑时,不得因此使邻地之地基动摇或发生危险,或使邻地之工作物受其损害。第795条规定,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之全部,或一部有倾倒之危险,致邻地有受损害之虞者,邻地所有人,得请求为必要之预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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