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台湾土地抵押权设定立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台湾土地抵押权设定立法 台湾2000年《民法典》第876条规定:(1)土地及其土地上之建筑物,同属于一人所有,而仅以土地或仅以建筑物为抵者,于抵押物拍卖时,视为已有地上权之设定,其地租由当事人协议定之,协议不谐时,得申请法院定之。(2)土地及其土地之上建筑物,同属于一人所有,而以土地及建筑物为抵押者,如经拍卖,其土地与建筑物之拍定人各异时,适用前项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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