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印度尼西亚输入动物检疫立法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印度尼西亚输入动物检疫立法


印度尼西亚在荷兰殖民统治时期已有动物检疫条例,独立后也相继颁布一些单项法规。1992年,国会制定《检疫法》,使动物检疫、水产检疫法制建设趋于完善。根据检疫规定,全国检疫工作由农业部领导,下设中央农业检疫局统管动植物和水产的检疫。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动物及其产品输入时,须由申请人具备输出国政府兽医的证明文件证明:(1)出口前未发现任何传染病,如反刍兽、猪无牛瘟及口蹄疫。(2)出口前30天内未曾接触患病的动物。(3)出口前48小时内,检查无病,健康良好,无壁虱、蚤及其他外寄生虫。(4)草料由无壁虱区供应。(5)运输工具须经严密消毒;如用船舶,须已12个月未曾经过有壁虱的区域,或经有效杀虫。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3 0:3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