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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市
南康市(县级市〔赣〕赣州地区)←南康县
位于东经114°29′~114°55′、北纬25°28′~26°14′之间。
《太平寰宇记》载:“其地接岭南,人安物阜”,故称南康。
①1912年称南康县;1995年3月7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南康县,设立南康市(县级市),隶赣州专区。
南康县(县) 见529页“南康市”。
南阳市 见524页“南阳市”。
南阳县 见524页“南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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