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以色列非利用送水设施立法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以色列非利用送水设施立法


以色列1959年《水法》第20条规定,如果水行政长官认为供水或水生产单位的水源已接近枯竭,或它们的设备遭到损坏致使产量不足以维持其正常供水,他有权强制命令未被利用的某一输水管道、渠道及其他送水设施的业主协助上述遭受损坏的供水或水生产单位送水,或直接将水送至该供水单位的用户。如果上述各单位之间在水量、送水条件和支付方式上没有协议,则可由水行政长官加以规定。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6 0:1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