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人大代表应当宣传贯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精神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人大代表应当宣传贯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精神 根据《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第二十五条,人大代表应当宣传贯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精神。因此,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结束后,人大代表应将会议精神,包括会议审议的“一府两院”和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工作报告,以及会议通过的各项议程等,采取多种形式向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等进行传达、宣传,促进会议精神的贯彻。这是代表履行职责的一项重要工作。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