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中国晋朝土地立法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中国晋朝土地立法


中国西晋太康元年(公元280年),为抑制大地主阶级过分的土地兼并和调整土地关系,实行了“占田制”。《晋书·食货志》对这一立法情况作出记载。占田制具体规定包括:(1)限制贵族官僚占田。各级官僚占田数按品级规定,依曹魏的九品中正制,官品分一至九等。一品占用50顷,每低一品减五顷。第九品的小官僚不能超过10顷,古制百亩为顷。(2)限制劳动力的荫附。官品第一、二者,佃客无过15户,三品十户,四品七户,五品五户,六品三户,七品二户,八、九品一户。(3)一般人民的占田课田。一般人民占有土地最高额,大抵男子70亩,女子30亩。课田是占田应课税部分。一般男子占田70亩中课税50亩,女子占田30亩中课税20亩。不课税的占田数约30%,以此鼓励农民多耕种土地。关于西晋·东晋时期土地立法,《晋书·职官志》、《晋书·范汪传》、《宋书·武帝纪》、《隋书·食货志》中均有记载。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4 1: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