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子夫
【生卒】:1930~ 【介绍】: 男,汉族,江西省安义县人,江西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副主任医师、副教授。 祖传中医,1948年于家乡开业,1955年于江西中医进修学校进修一年,1956年结业后分配于江西中医实验院工作,1958年调到江西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中医科。曾任江西医学院中医教研组及二附院中医科副主任。现任省中医学会内科分会副主任委员、南昌市中医学会理事、省政协委员、农工民主党省委会医药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擅长中医内、妇、儿科,对肝炎发病机理,认为有“肝病传脾”与“脾病传肝”两个方面,论治必分先后因果。 对痛证的病机,认为“不通则痛”是痛证的基本病机,但不通可导致不荣(因病致虚),不荣可导致不通(因虚致病),两者互为因果,不可截然分割。撰有“咯血”、“经方验案10则”等论文50余篇,约20万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