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校
【生卒】:1483—1543 【介绍】: 明代哲学家。 字子材,号庄渠,江苏昆山人。弘治十八年(1505)进士。 授南京刑部主事,历任刑部员外郎、郎中、广东提学副使、江西兵备、河南提学、太常寺卿、国子祭酒等。学业上私淑胡居仁的主敬之学,且贯通诸儒之说。主张“理气合一”,谓“通宇宙全体,浑是一理,充塞流行,随气发用”(《体仁说》),“理气合一,则理即是气,气即是理,昭乎不分”(《论学书》)。其“理气合一”论,企图折衷调和先儒在理、气问题上提出的“理主气”及“理一分殊”等观点。认为气构成万物,而理又是主宰。“天地浑是一大气,万物分形其间”,但“理为主,气得其统摄”(《体仁说》)。其“理气合一”论是其人性论的基础,并赞同程颐“性即理”说,认为性(理)“纯粹至善”,而气有不善。以此认为人性有差异,只有圣人方能达到理气合一而至善至美。 谓修养即是“变化气质以归于善”。著作有《庄渠遗书》、《周礼沿革传》、《春秋经世》、《大学指归》、《职官会通》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