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攀龙
【生卒】:1562—1626 【介绍】: 明哲学家。 字存之,又字云从、景逸。江苏无锡人。 居官七月即谪揭阳,后家居30年,此间与顾宪成复东林书院,讲学其中。熹宗立复起,历官光禄少卿、太常少卿、大理少卿、刑部右侍郎、左都御史。 受阉党迫害,投水死,谥忠宪。时与刘宗周并称大儒。 学宗程朱,力求和会陆王。在本体论方面,提出“理即是心”,既有别于陆王“心即理”,也有别于程朱“性即理”,又把心解释为人的主观精神,理必须为人们认识后方为理,否则乃是心外的自在之理,乃是为私欲所蔽的人心,只有“穷究到天理极至处”(《答高本庵》),原为二的理与心才经过主观与客观的融合归于一。在认识论方面,强调“学必由格物而入”(《语》)提出“不任闻见、不废闻见”(《阳明说辨》)说,本来合理的思想,因在不任不废间加入“天下至妙至夸”,即“反求诸身,就是真能格物”(《语》),结果出现了寻求目标与认识方法、途径的失足。 在心性论方面,沿袭天地之性与气质之性的区分,前者至善,后者有善与不善,“复性”即“学以变化气质”(《气质说》),其主敬之学旨在“发明本心”。 提倡“躬行实践”,“学问通不得百姓日用,便不是学问”(《东林会话》),“不贵空谈而贵实用”(《东林书院志》)。著作有《高子遗书》。 (陈远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