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额外主事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额外主事 按清代科举制度,属于二、三甲的进士经过“朝考”录取称庶吉士,到翰林院学习;没有考中庶吉士的进士,可以做“额外主事”。 清代六部之下设司,其主管官是郎中,副手是员外郎,再下是主事。额外主事不是实任官,要入部学习三年期满,才有实任的资格。额外主事的官职也可以由皇帝赏赐。 [例]又将这政老爷赐了个额外主事职衔,叫他入部习学;如今现已升了员外郎。(二/19*) 比较:例中“额外主事”新校本作“主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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