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试行规定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试行规定 1988年6月9日财政部发布,共10条。 主要内容包括:凡在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县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中外合资、合作和外资经营企业从事财务会计工作满30年,属于会计专业职务评聘范围的现职会计人员,可按本规定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符合条件的会计人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或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验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证书1988年首次颁发,以后每两年颁发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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