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韩国山林统制区指定立法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韩国山林统制区指定立法

韩国《山林法》第97条规定:(1)市、守或营林署长认为在自然景观维持、山火预防等山林保护上有必要进行入山统制时,可以规定一定的期间指定入山统制区域。(2)在指定第1项之入山统制区域时,应告示其事实。(3)山林行政官署为保护、管理山林而设置的标识,不得进行转移、污损或损坏。第98条规定,任何人欲依据本法第97条第1项之规定进入入山统制区时,都应得到市长、郡守或营林署长的入山许可。但是,施工及其他农林水产部令规定的情况可以例外。第99条规定,市长、郡守或营林署长认为入山统制事由可以解除时,应立即解除入山统制区域,把其事实告示之。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4 19:4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