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韩国山林种苗监督检查立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韩国山林种苗监督检查立法 韩国《山林法》第47条规定:(1)种、苗贩卖业者和村庄及学校,应备置账簿,记载山林用种子及苗木的出处、种类、数量和供给相对方等。(2)山林厅长可以让有关公务员检查种、苗贩卖者、村庄或学校贩卖的山林用种子及苗木,对于不良者,可以禁止贩卖或命其采取消毒、废弃等必要措施。(3)山林厅长可以按照总统令规定,把检查业务之一部分委托给山林组合、山林组合中央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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